本报讯(记者 裴晓兰)母亲生病后,郝某为筹医药费,偷走了工作单位的保险柜,内有2.4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宣武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郝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5岁的郝某是陕西人,初中文化,案发前曾在宣武区广外小红庙地区的一家俱乐部工作。郝某称,去年7月,他得知老家的母亲得了病,需要医疗费,而自己又恰好想离职,于是就打起了老东家的主意。
去年7月4日凌晨3时许,郝某来到俱乐部内,偷走了一个保险柜,内有2.4万余元。次日,郝某给单位同事打了电话,承认自己偷了保险柜,并通过汇款方式将钱全部退还。7月14日郝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悉,其单位法人代表得知此事后,请求公安机关能从轻处罚郝某,并表示单位不追究郝某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郝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他是自首,且积极退赔全部赃款,因此对其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