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5日,海关总署公布海关总署令第213号,发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2014年2月1日起施行),业内将其称为新《审价办法》。尽管已经实施一年了,但仍然有伙伴不清楚新《审价办法》新在何处,来自海关志愿者组织“审价门诊部”送来了这篇稿子,有不明白的往下看吧!
一、特殊区域和场所内销审价是修订工作的主要内容
二、增加了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时对销售情况进行审查的条款
三、修订了运输及其相关费用的审价条款
四、删除了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者公路运输进口货物运保费计算条款
五、删除了出口审价时扣除卖方承担的佣金的条款
六、明确运费及其相关费用的申报义务
七、增加了部分术语的解释
文/海关总署关税司 罗嘉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