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举行揭牌仪式,第一笔不动产登记业务在该中心二楼大厅随之办理,工作人员现场为市民颁发了第一本不动产证书。
手捧编号为辽(2016)锦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证书的权利人张女士显得格外兴奋,她兴高采烈地对记者说:“能领到全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十分荣幸,我的这本不动产登记证,应该具有收藏价值!”
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乃原锦州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其揭牌和正式投入运行,标志着锦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启动,为实现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信息平台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四统一”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裴主任介绍,不动产登记工作由锦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办理有关业务。在不动产登记、变更登记等工作中,统一使用由国务院授权、全国统一编号的巜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其它的证书样式将不再使用,原有已经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证照在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曹刚在揭牌现场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说,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揭牌运行,意味着锦州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工作已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认真落实政府机构改革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之一。不动产登记统一登记的实施,进一步健全了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真正确保了不动产权利人依法享有法定的不动产权利。曹刚表示,整合后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减少xx环节,让当事人少跑路减负担。同时,有利于xx限度地整合资源,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
不动产登记中心仍位于原锦州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旧址。该中心将全面加快建设,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统一、运行高效、法治保障、方便企业和群众的不动产登记体系,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广大市民。
文并摄/袁绪光 记者冯保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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