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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质检总局公布,河北、山东、安徽、天津4省(市)33家童车生产企业按照《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了主动召回计划,决定对其生产的37批次共1423辆存在缺陷的童车产品实施召回。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缺陷童车产品,因存在防撞间距过小、塑料包装袋厚度不足、靠背强度过小、闸把尺寸过大、未按要求安装全链罩、可触及部件有挤夹点、鞍管没有插入深度标记、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标注不全等缺陷,有可能造成儿童意外伤害,危及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辛集市双乐童车厂等33家生产企业将分别对召回范围内的产品采取退货、换货、修理或补充消费说明的召回措施,以xx安全隐患。
本次实施召回的生产企业与其经销商将向社会发布其召回信息及具体召回措施。购买者可直接与当地经销商或生产厂家联系,也可登录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33批次1423件缺陷童车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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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科提醒消费者:如果有宝宝的家长们已经购买了上述童车产品,请不要使用并及时联系厂家和相关部门进行产品召回!
本文转自: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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