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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整版 | 创新链、产业链“两链嫁接” 将带动年产值500亿

中科曙光    2015/3/10  

在“中科院先进计算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成立大会上,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院长白春礼发来的贺信称:“联盟的成立,符合新时期国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精神,是中科院深入推进《‘率先行动’计划》,服务国民经济主战场的重要举措,对中科院探索‘两链嫁接’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协同创新”盘活市场


作为中国科学院xx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联盟,“协同创新”与“成果产业化应用”是该联盟的关键词。


面向国家在云计算和大数据应用领域对高性能计算技术与装备的需求,以协同开展相关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培养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形成中科院品牌的体系优势为目标,由中科曙光主导,中科院计算所、中科院电子所、中科院北京基因组所、中科院信息工程所、中科院大气物理所、中科院网络中心、北京中科院软件中心有限公司及其他院所属控股企业,结成联盟。


联盟理事长、曙光公司总裁历军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联盟将以创新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为切入点,开发产业共性技术,建设“验证—测试—中试”放大平台,盘活技术和产品的下游市场。中科曙光将作为主要载体建立成果孵化平台。


这个联盟所蕴含的巨大技术、经济能量从成员单位可见一斑,通过联盟成员的密切协作,预计将在3—5年内带动一个年产值达500亿元、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科”先进信息技术产业群。


那么,给联盟5年、8年的时间,联盟能蓄积多大示范效应?


联盟给出的预期是:5年左右,联盟将在2—3个产业领域的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效嫁接上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中科院科技产业创新集群;5—8年后,联盟将在院所投资企业中再造一家“联想”、育成3—5家在产业细分领域的“隐形xx”,并形成数十家科技中小企业组成的创新企业群。


与“率先行动”一脉相承


联盟的成立与《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暨全面深化改革纲要》(以下简称《“率先行动”计划》)一脉相承,它的启动标志着“率先行动计划”之一的产业链与创新链有效嫁接迈出重要一步。


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组建若干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联盟,探索企业主导创新资源配置的新途径,在先进制造与智能装备、可再生清洁能源、高性能计算、现代农业等领域,再培育出联想式高科技企业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


据国科控股董事长吴乐斌介绍,2013年7月中科院夏季党组会上,要求国科控股研究推动中科院企业与研究所,加强面向产业重大需求的协同创新,培育更多科技型企业。在院“率先行动计划”中,专门提出组建若干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联盟,探索企业主导创业资源配置的新途径,再培育出联想式的高科技企业。国科控股为此做了将近一年的时间调研和研究,形成了关于产业联盟的方案,在中科院内被称为“两链嫁接联盟”,直指该联盟的诉求。


“中科院在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效嫁接,以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应当有更大作为”,中科院秘书长邓麦村对xx联盟的成立寄予厚望,希望中科院能据此真正走出一条科技与经济结合,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之路。


邓麦村强调,这个联盟不同于传统意义的科研布局,企业根据市场和技术发展的需求提出研发项目,并组织各研究机构共同完成项目。不针对某个项目的技术指标进行考核,而是着重考核牵头企业是否在产业发展中起到xx作用、开发多少新技术。


与目前国内很多“俱乐部”式的企业技术创新联盟不同,“联盟是在中国科学院领导下,借助院内相关优势资源,以牵头单位中科曙光为主导、联合院内所属相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发起成立的协同创新与成果产业化应用推广联合体。”


由一家企业牵头,避免了一个联盟内多家企业共存相互竞争、抢夺资源的弊病。


联动创新解决实际问题


资金是联盟业务开展的基础,也是凝聚联盟成员紧密合作的重要纽带。围绕产业链布局资金链,专项资金支持将贯穿技术研究、产品开发、产业孵化全过程。预计在五年左右时间内,中科院和国科控股将提供十亿左右资金支持联盟的建设和发展,从而形成“创新链、资金链、产业链的联动;科技、产业、金融的联动;政府、研究院所、企业、金融机构、用户的联动”式发展。


在这个发展模式规划中,中科院负责联盟有序运行的宏观指导和外部资源整合协调,以及“专项基金”的宏观决策和运行监督等;负责对联盟产业化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依据有关结果动态调整后续资源配置方案。


而联盟成员将相互开放自身拥有的科研环境和装备供联盟成员使用,以降低研发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联盟理事长单位将对联盟成员开放所属研发软硬件设施,以提高联盟成员产品的市场化水平。


与此同时,联盟成员内部将建立知识产权商业分享机制,鼓励联盟成员积极贡献自身的核心技术,保证联盟成员通过专利技术获得持续回报。联盟单位在联盟统一部署下独自研制的各项技术知识产权归研制单位所有;联盟单位合作研制的技术知识产权归约定的一方所有或多方共有;联盟成员使用其他成员的专利技术应按照约定支付专利使用费。


中科院计算所所长孙凝晖特别喜欢xxx总理的一句话:“企业强国家强”,他多次呼吁中科院要把对产业的支撑看成使命之一。2月5日,中科院智能制造及机器人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联盟和中科院先进光电晶体材料xx装备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联盟(以下简称晶体材料装备联盟)也宣告成立,至此,由中科院推动组建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联盟已达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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