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
1.停、送电未核对开关名称、编号。
2.未按规定验电、放电、挂接地线。
3.巡回检查不到位。
4.未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5.停、送电未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6.随意变更保护整定值。
7.停、送电未向调度室汇报并联系用电单位。
8.在开关设备跳闸后未查明原因强行送电。
预控措施:
1.停送电操作前,核对停送电开关名称、编号,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2.停电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挂接地线制度。
3.按照巡回检查制度及巡回检查图表进行巡检,并认真填写记录,做好交接班。
4.6KV及以上停送电操作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制度,并认真执行供电安全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5.高压停、送电时,必须穿戴合格绝缘用具操作。
6.不得随意调设继电保护整定值,严格按照继电保护定值计算单整定。
7.停、送电要向调度室汇报并联系用电单位,确认无人作业后方可进行操作。
8.开关设备故障跳闸后,对故障回路应查明原因并xx故障后方可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