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6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41300461号,预告制定“食用猪油卫生标准”,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或建议。该草案共计五条,其要点如下:
一、该标准法源依据。(第一条)
二、食用猪油的原料来源部位等规定。(第二条)
三、食用猪油的一般性状规定。(第三条)
四、食用猪油的酸价规定,及应符合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第四条)
五、订定施行日期。(第五条)
详情参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7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