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专业设计生产销售(一)在中国法律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三)根据公司所投资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2、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和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公司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5、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公司所投资企业之间外汇平衡;6、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四)向公司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公司关联公司提供与公司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六)购买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允许其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但所投买的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价值不应超过所需全部产品价值的50%;(七)为公司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公司、公司的母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八)在公司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允许公司进口相关产品在国内试销;(九)从事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业务,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十)为公司进口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十一)从事商品(特殊商品除外)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零售(不设店铺)业务以及国内采购产品的批发业务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十二)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从事产品全部外销的委托加工贸易业务;(十三)进口为所投资企业、跨国公司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十四)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十五)参与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十六)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十七)从事技术进出口;(十八)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属于(一)在中国法律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三)根据公司所投资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2、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和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公司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5、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公司所投资企业之间外汇平衡;6、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四)向公司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公司关联公司提供与公司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六)购买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允许其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但所投买的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价值不应超过所需全部产品价值的50%;(七)为公司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公司、公司的母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八)在公司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允许公司进口相关产品在国内试销;(九)从事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业务,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十)为公司进口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十一)从事商品(特殊商品除外)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零售(不设店铺)业务以及国内采购产品的批发业务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十二)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从事产品全部外销的委托加工贸易业务;(十三)进口为所投资企业、跨国公司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十四)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十五)参与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十六)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十七)从事技术进出口;(十八)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企业。
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56号楼9层901单元901、902、903、905、908、909、910房间电话:(010-59252888、010-59252613;010-65610366)。来电话的时候一定说在企业库(www.qiyeku.com)上看到的哟! 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会给你折扣。
公司名称: |
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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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联系: |
010-59252888
【信息有误,我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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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齐欣 |
电话: |
010-59252888 |
邮箱: |
xin.c.wang@gsk.com |
企业类型: |
10 |
注册金额: |
150976.80 万 |
主营行业: |
391 |
主营产品: |
(一)在中国法律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三)根据公司所投资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2、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和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公司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5、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公司所投资企业之间外汇平衡;6、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四)向公司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公司关联公司提供与公司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六)购买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允许其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但所投买的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价值不应超过所需全部产品价值的50%;(七)为公司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公司、公司的母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八)在公司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允许公司进口相关产品在国内试销;(九)从事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业务,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十)为公司进口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十一)从事商品(特殊商品除外)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零售(不设店铺)业务以及国内采购产品的批发业务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十二)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从事产品全部外销的委托加工贸易业务;(十三)进口为所投资企业、跨国公司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十四)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十五)参与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十六)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十七)从事技术进出口;(十八)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3759 |
成立时间: |
1998 年 9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