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专业设计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领取本执照后,应到住房城乡建设委取得行政许可。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领取本执照后,应到住房城乡建设委取得行政许可。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企业。
地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文林北街2号院1号楼-2至10层01二层C225电话:(010-63209997、010-63209935)。来电话的时候一定说在企业库(www.qiyeku.com)上看到的哟!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会给你折扣。
公司名称: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在线联系: |
010-63209997
【信息有误,我要修改】
|
法人: |
张明根 |
电话: |
010-63209997 |
邮箱: |
gkdf2020@163.com |
企业类型: |
11 |
注册金额: |
490000.00 万 |
主营行业: |
391 |
主营产品: |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领取本执照后,应到住房城乡建设委取得行政许可。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69 |
成立时间: |
2012 年 12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