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明华木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东方明华木工机械) 成立于1987/8/18,法定代表人为 段琪妹,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101662441P,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八间房,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加工、制作木工机械;修理木工机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北京东方明华木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电话:13901138891、邮箱:dqm8431@sina.com【东方明华木工机械】 https://m.qiyeku.com/5729068/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