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电视广告总公司 简称:(电视总公司) 成立于1992/5/18,法定代表人为 郝志超,注册资本为 66.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600120151401X,企业地址位于商贸旅游区B区11号楼201室,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空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丹东电视广告总公司公司电话:0415-2197564、邮箱:1070412499@qq.com【电视总公司】 https://m.qiyeku.com/5296327/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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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