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丽菲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简称:(丽菲娜) 成立于2013/8/12,法定代表人为 陈传文,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00103075652273K,企业地址位于重庆市渝中区美专校街66号2单元27-1#,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设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招牌、字牌、灯箱、展示牌、霓虹灯、电子翻板装置、充气装置、电子显示屏和车载广告;销售: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以上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重庆丽菲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7772423694、邮箱:878302510@qq.com【丽菲娜】 https://m.qiyeku.com/5215781/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