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美之乡绘画工作室 简称:(美之乡绘画工作室) 成立于2012/8/29,法定代表人为 龙江,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0010805321693X3,企业地址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4号29-8号,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设计、制作、销售:油画、壁画、雕塑;美术培训(不含专业艺术院校招考科目辅导)。(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重庆美之乡绘画工作室公司电话:13308360305、邮箱:1271064431@qq.com【美之乡绘画工作室】 https://m.qiyeku.com/5172959/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