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群文艺术团(普通合伙) 简称:(群文艺术团(普通合伙)) 成立于2013/11/19,法定代表人为 王琳芬,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828083667977P,企业地址位于岳西县天堂镇,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经营范围包含:黄梅戏、歌舞、曲艺表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岳西县群文艺术团(普通合伙)公司电话:18726126908、邮箱:2289844579@qq.com【群文艺术团(普通合伙)】 https://m.qiyeku.com/5166071/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