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宏达机动车尾气检测有限公司 简称:(宏达机动车尾气检测) 成立于2009/11/19,法定代表人为 鲍业伟,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8266968879725,企业地址位于微山县夏镇刘村西鑫源港,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经营范围包含:机动车辆检测、机动车环保检验、电动汽车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微山县宏达机动车尾气检测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705379039、邮箱:1603162668@qq.com【宏达机动车尾气检测】 https://m.qiyeku.com/4737523/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