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双之春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简称:(双之春) 成立于2014-03-31,法定代表人为 李传玉,注册资本为 18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20300095952310W,企业地址位于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北京路梦竹公寓1楼10号门面,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中央空调、分体空调、冷库、工业用制冷设备及耗材;中央空调、冷库及其他制冷设备的设计;机电设备、通暖器材的销售及安装(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得审批前的项目不得经营)。)。遵义双之春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3765278244、邮箱:1281929765@qq.com【双之春】 https://m.qiyeku.com/4526498/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