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阳光商务大酒店(普通合伙) 简称:(阳光商务大酒店(普通合伙)) 成立于2008-05-20,法定代表人为 蒋兴华,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32567501649X8,企业地址位于兴安县兴安镇三台路16号,所属行业为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中餐、住宿、生活美容、定型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兴安县阳光商务大酒店(普通合伙)公司电话:0773-6217888、邮箱:734300780@qq.com【阳光商务大酒店(普通合伙)】 https://m.qiyeku.com/4399430/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