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宾馆 简称:(长春宾馆) 成立于1981-12-10,法定代表人为 吴宝钢,注册资本为 275.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201011240118367,企业地址位于朝阳区新华路18号,所属行业为住宿业,经营范围包含:住宿、饮食服务;批发零售百货、工艺美术品(除金银首饰);烟零售;停车场管理;房屋租赁;物业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长春宾馆公司电话:0431-81773151、邮箱:984138942@qq.com【长春宾馆】 https://m.qiyeku.com/4398007/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