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胜春食品有限公司 简称:(胜春食品) 成立于2013-12-02,法定代表人为 李利,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10721086250552D,企业地址位于新乡县大召营镇政府对面,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日用百货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新乡市胜春食品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5836186663、邮箱:569367630@qq.com【胜春食品】 https://m.qiyeku.com/4345143/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