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方浩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东方浩林) 成立于2017-03-13,法定代表人为 鞠同芳,注册资本为 43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30828MA1995CB6M,企业地址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镇文化社区警官新城1号楼,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屋建筑;市政道路、水利水电、路桥工程建筑;施工劳务;工程机械设备、汽车租赁。。黑龙江省东方浩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电话:0454-7338888、邮箱:10564903@qq.com【东方浩林】 https://m.qiyeku.com/4212344/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