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云生石材加工厂 简称:(云生石材加工厂) 成立于2015-12-29,法定代表人为 李福元,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32931MA6K414R7B,企业地址位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梅园村30号,所属行业为其他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石材、石雕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剑川县云生石材加工厂公司电话:18887262066、邮箱:452537372@qq.com【云生石材加工厂】 https://m.qiyeku.com/4166980/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