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马克文化传媒艺术有限公司 简称:(马克传媒艺术) 成立于2019-02-13,法定代表人为 高源,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12MA0YEYC38C,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营城子大街211-4号2-2-2,所属行业为居民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影视剧策划;摄影摄像服务;音视频制作;摄影器材、相框、相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沈阳马克文化传媒艺术有限公司公司电话:18524444726、邮箱:264064702@qq.com【马克传媒艺术】 https://m.qiyeku.com/1007622/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