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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4-10-11
• 招标编码:CBL_20141011_11237874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农林牧渔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湖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省级及地方自筹配套建设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随县小型
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项目总投资约为251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堰塘10口,总库容18.5万m3;渠道衬砌61条,总长97.37km;新建、改造渠系配套建筑物237处;新建
生产(泥结石)路6条,长25km。
2.2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随县万和镇冷家岗、沙河店、皂角树、龙灯桥、石狮、小河村共6个行政村。
2.3计划工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信誉良好;
(3)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且在有效期内;
(4)近三年来有承担过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施工业绩(2011年08月10日起,以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且单项合同中标金额在2000万以上;
(5)拟任本合同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证或二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注册证书的人员);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
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以上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到随州市水利水电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方可参与投标,且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五大员”应包括在备案表中。
3.5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
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投标人须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真实性进行承诺,若查证投标文件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鄂检会[2010]5号)及《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通知》(随招标委发[2010]1号)的规定,须对投
标申请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有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3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4年10月17日23时59分59秒下载招标资料。
5.2报名单位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均为原件,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留存)。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含图纸),按照系统提示通过网银缴纳,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1月05日上午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征得项目法人同意情况下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联系人: 郭嘉 杨兴隆
电 话:010-53502695
手 机:15201136987
传 真:010-52706140
Email:zbcg316@
邮 编:101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郊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