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同生化工厂40万吨铬渣无害化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05-24 00:00:00
招标编码:CBL_20100524_101753588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天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同生化工厂40万吨铬渣无害化处理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以 津经信投资
(2009)1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 ,建设资金为 2603597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委托,现对该项
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为:13507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北辰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为天津市同生化工厂40万吨铬渣无害化处理工程桩基工程的施工招标。本工程采用PHC-AB400(95)-La预制钢筋砼管桩,
总桩数 419 根,总桩长:9295米; 投资为14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工期要求:2010年06月25日 至 2010年07月24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
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5、正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
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其中:(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投标资格的
IC卡;(2)安全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并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
;(3)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标段 不接
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5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5 月24 日 至2010 年5 月28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5月24日至2010年05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联系人:蔡 洁 13121930956 010-59893732 )(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
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负责人:宋 丹 蔡 洁
手 机:13121930956
电 话:010-59893732
传 真:010-59893738
邮 箱:bj_zbcg@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编:100049
日期:2010 年5 月24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