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国内外的一些非法中介打着向国外输出劳务的旗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现象也日渐突出。非法中介利用人们对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了解,欲到国外“打洋工”、“挣大钱”的心理,施展各种并不高明的骗术,导致大量“淘金者”上当受骗,梦断他乡,不仅使他们及其家人在精神和经济上蒙受巨大损失,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和恶劣的国际影响。为了维护我国对外劳务合作领域的经营秩序,维护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公司和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商务部加大了对外派劳务合作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公安、工商管理部门加强了对非法中介的查处和打击,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专门设置了外派劳务人员投诉机构。 现刊登部分具有代表性和警示作用的案例,以期通过这些案例宣传,提高劳务人员对“合法渠道”与“非法渠道”的辨别能力,提供了解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途径,增强劳务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引导他们向合法经营企业寻求服务。 案例一 江苏省姜堰市农民韩某人从小报的广告中看到一则信息:南通市A公司正在招募赴以色列的建筑工,月薪500-600美元。根据这则小广告,韩某等38人找到A公司报了名。在后来的半年多时间,韩某等人为到A公司办理种种“手续”和交纳种种“费用”,先后在姜堰市和南通市之间来回往返多达20余次,但是为了实现出国梦,他们也顾不上计较了。当韩某等人在A公司办理了各种“手续”,并每人向A公司交齐了5万8千元的费用后,A公司终于把韩某等人的“出国手续”办好,几天后,韩某等人在A公司领队的带领下从广州出发,坐上了“出国打工”的航班。然而,后来发生的事情却让这群朴实的农民不可思议。 当飞机落地后,韩某等人诧异地发现,他们的落脚点不是以色列而是印度尼西亚。面对质询,领队欺骗说,在到达目的地前,先让大家游玩一下,开开眼界。此后,他们又飞到了泰国和香港,领队又采取同样的欺骗手段,带领这些打工者在那里又游玩了一番。但让韩某等人所料不及的是,飞机最终竟从香港又回到了始发地——广州!韩某等人的出国梦破灭了,更为不幸的是,回国后,A公司采取拖延手段,拒不退还韩某等人所交的费用,韩某等人在经过一年多的交涉无果后,最终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此案后经公安机关侦破真相大白,A公司原来是一伙内外勾结,专门以各种手段为掩护搞偷渡的非法中介团伙。他们本打算暗地通过办理旅游签证,把韩某等人骗到国外,然后再由国外的同伙将韩某等人骗到当地老板那里去打黑工,只是由于国外同伙迟迟没有与当地雇主谈妥,才导致出现了韩某等人莫名其妙出国旅游的怪事。 案例点评 对我国外派劳务领域的有关政策缺乏了解,因而对“合法渠道”与“非法渠道”缺乏辨别能力,这是近年来一些欲出国劳务人员屡屡上当受骗的重要原因。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企业必须具有商务部颁发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如是受经营公司委托招募出国务劳人员的单位,应向被招募人员提供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和商务部颁发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因此,鉴别“合法渠道”与“非法渠道”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看一个企业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格。韩某等人如果了解上述政策,在签定合同前先在这一环节上对A公司进行鉴别,就不难看穿A公司非法中介的面目,后面发生的不幸就xx可以避免。欲出国务劳人员可以按照下述方法去鉴别一家经营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一是可要求经营公司出示商务部颁发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二是如是受经营公司委托的代理单位招人,可要求其出示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和商务部颁发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如经了解,经营公司具有外派劳务业务经营资格,{zh0}再从经营公司处了解代理公司的情况。
三是可通过商务部网站、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网站、或陕西省商务厅的外经处进行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