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2
链接一:劳动争议的相关政策适用
  1、关于补发职工工资。在处理劳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时,如果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撤销了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企业应从决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补发职工工资。
  2、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由于劳动者未履行,造成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
  3、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作出后不再变更被执行主体。对《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13条、《{zg}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至274条及本规定裁定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的,由执行法院的执行机构办理。据此,对于劳动仲裁裁决执行过程中发生主体消亡(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不复存在——作者注)情形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并生效后,仲裁程序即结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不再变更被执行主体。
  4、因防治非典型肺炎或受非典型肺炎影响造成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超过规定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相应顺延。对因上述原因妨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审理案件的,可根据各地疫情情况,审理期限相应顺延。
  链接二:劳动争议中的证据
  劳动争议案件中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有:劳动合同、存在有关劳动关系约定的协议(如试用协议、聘用协议、工作承包协议等)、培训协议、开除或除名通知书、辞退证明、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工作证、工资条(单、折)、加班证明(或相关记录)、工作记录、实事劳动关系的记录、医疗病历本、相关费用单据等等。虽然法律赋予仲裁部门有调查取证权,但该权利是否行使xx取决于仲裁庭。而现实中,许多仲裁庭的人手都不够,xx有可能需要当事人自己提供证据。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工作,凡是对记录劳动关系、劳动履行过程、劳动纠纷等内容的材料、资料、旁证等均可能成为确定事实的证据,需要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于平时留心收集,并妥为保管。至于哪些材料最终能够用于劳动争议成为证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甄别,而且这种甄别往往需要借助专业力量。
  链接三:劳动争议仲裁的注意事项
  1、争议申诉时效。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补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为此,当事人要正确理解和把握“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补侵害之日”的含义,切莫因超过申诉时效而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能保障。
  2、明确被申诉人。被申诉人应当是与申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一方,但实践中因为用人单位的复杂性,往往会发生错列被申诉人,以致枉费人、财、物。
  3、确定受理机构。劳动争议案件由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劳动关系所在地的仲裁机构受理,但实践中有劳动关系所在地、当事人所在地、工资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适当的选择会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4、充分利用好证据。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也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要有xx的证据,而且, 要充分使用好证据。
  5、能够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这一点对普通的劳动者来讲,很难做到。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可能成为劳动法律专家,也不需要成为劳动法律专家。所以,我们往往需要专业的劳动法律专家介入劳动争议案件,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大程度地帮助我们取得劳动争议的胜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8、家政公司介绍工作要收多少介绍费
  【典型案例】
  徐某经杭州某家政公司的介绍,进入杭州某xxxx做操作工工作。在其获得录用通知的同时,也收到了该家政公司要求其缴纳剩余的300元中介费,而徐某已经向该家政公司支付了登记费20元,中介预缴费300元。
  【据案说法】
  找工作难,找一份好的工作更难。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寻找工作是一重要途径,在某种程度上讲,通过人才中介组织的职业介绍,能够为人才寻得一个比较不错的发展机会。但现阶段,杭州市的人才中介市场并不是十分规范,特别是一些家政公司的非法中介给急于寻找工作的人造成了许多权益的侵害。
  所谓人才中介机构是指专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中介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专营或兼营的组织。根据《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才能设立人才中介服务组织,除应当具有设立公司或其他组织的一般条件外,其中重要的一个条件是,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必须有3位以上取得《浙江省人才市场中介组织工作人员从业资格证》的专职工作人员,并获得人事行政部门发给《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人才中介组织只有具备上述条件的,才能申领营业执照或进行事业单位登记。截止2003年12月获得杭州市人事局批准的人才中介组织在50余家。
  人才中介组织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招待国家和省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在服务场所予以公布。一般的操作工中介费不会超过50元。家政公司只能从事工商部门核定批准的经营范围,在职业介绍方面,家政公司只能介绍保姆,除此以外的职业介绍是不能进行的。个人就更不能从事职业介绍服务。
  家政公司、假冒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往往利用他人找工作心切的心理,大张旗鼓地张贴招工信息,进行骗钱、套钱、坑钱活动,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奉劝找工作的人们:不要轻信非法人才中介机构!

【相关链接】
  链接一:遇到非法中介怎么办
  如果你在寻找工作过程中遇到非法中介组织骗钱、敲诈勒索中介费等非法中介,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举报,也可以向当地的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也可就收费标准向当地的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 要充分使用好证据。
  5、能够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这一点对普通的劳动者来讲,很难做到。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可能成为劳动法律专家,也不需要成为劳动法律专家。所以,我们往往需要专业的劳动法律专家介入劳动争议案件,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大程度地帮助我们取得劳动争议的胜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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