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初,北京市{dy}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08)一中行初字第469号行政判决书,撤销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商评字2007第5653号《关于第1060011号“艾礼富ALEPH及图”商标争议裁定书》,同时裁定商评委重新就第1060011号商标作出争议裁定。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及该争议商标权利人武建钢随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7月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行政判决书,认定原审北京市{dy}中级人民法院第469号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使用法律正确,维持北京一中院(2008)一中行初字第469号行政判决。
我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中国商标网”上查询,第1060011号”艾礼富ALEPH及图”注册商标仍是第9大类0920小类电气防盗装置、防盗xxx商品上的有效商标。看来历经近8年时间,这起“艾礼富ALEPH及图”商标之争仍未尘埃落定。由于企业名称与商标有区别,注册也相对容易,国内以“艾礼富”命名的安防企业为数众多,如艾礼富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艾礼富安防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艾礼富实业有限公司、深圳艾礼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艾礼富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市艾礼富有限公司、北京松川艾礼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都松川艾礼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等,给市场造成了一定的混乱。
发生在安防行业的“艾礼富ALEPH及图”商标之争给我们下面几点启示;1、品牌对提高产品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但许多企业对此重视不够,如果发生商标权之争对双方企业都会造成很大影响。2、商标权之争一般持续时间很长,耗费精力很大。3、企业应当加强商标权意识,即使申请注册了企业商标,也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山东|安徽|江苏|河南|浙江|湖北楼宇对讲、可视门铃-江苏恒博-厂家直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