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商品房利用阳台、飘窗、入户花园等空间给买家赠送面积的做法在珠三角蔚然成风,绝大部分楼盘都有面积赠送,而赠送面积的多少也成为了开发商一个重要的营销噱头。尽管此做法颇具争议,却还是为开发商和市场所追捧。但是,随着房屋交付使用,一个新的问题出现了:赠送的面积需不需要付管理费?
消费者是少了面积还是不收费
近日,珠海市民周先生收楼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协议》的时候发现,他每个月是按照68平方米收取物业管理费的,这一面积与之前开发商承诺的75平方米整整相差了7平方米。
“难道我的房子少了面积吗?”周先生表示,去年在买房的时候,开发商告诉他虽然产权面积是68平方米,但是通过户型设计,开发商还为周先生“偷来了”7平方米的使用空间。
“可是物业公司给我的协议上却只写了68平方米,究竟是开发商少了我7平方米的面积?还是物业公司不收取我赠送部分的物业管理费呢?”周先生满脸疑惑。
周先生算了一笔账,自己的物业面积原来是68平方米,开发商赠送了7平方米的室内面积,这样一来,周先生的物业面积达到了75平方米,按照小区1.8元/平方米/月的收费标准来计算,周先生每月需交122.4元。如果赠送面积也计算物业管理费,那么就要多付12.6元。
虽然金额不高,周先生还是要让自己消费踏实、放心。
开发商赠送面积不收物管费
对此,珠海市汇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官海京表示,目前珠海市大部分楼盘都有赠送面积的现象,但在物业管理费方面,物业公司都是按照产权证上的面积进行收取,而对于赠送的面积是不收取物业管理费的。
南都记者路漫漫从佛山了解到,佛山的物业管理费也普遍是按照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收取,赠送面积不收物业管理费。这一点在购房合同中并不会进行约定,一般在物业管理协议中体现。
珠海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周赛群解释说,目前珠海市物业公司的收费都是有法律文件作为依据,对于赠送面积是否需要收取物业管理费,最终还得看产权证上有无登记。“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是多少,物业管理公司就收取多少。”而在接盘以前,物业公司会对小区的管理面积进行预先的考察和评估。在保证正常盈利的情况下,与开发商签署相应的协议。
律师该不该收应该协商决定
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叔权表示,赠送部分的面积不属于产权所登记的面积,因此物业管理公司不应该收取相应的物业管理费。但这一部分的物业管理费总还得有人来承担,谁来付应该由出售方与业主协商决定。
虽然目前很多开发商都没有针对赠送面积的物业管理费去与业主协商,但是开发商、物业公司坚持按照产权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纠纷。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获赠面积的是所有的业主,也就不会存在谁占谁的便宜。而且目前小区的物业管理费都不算低,所以不管是赠送面积还是产权面积,最终都还是业主自己在买单。
记者提醒
●买房人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应该将所送面积和买房面积同时注明。
●如果产权证上的面积没有将赠送的面积算上,买房人就不需交纳这部分物业管理费。
●在房产证没有办下来之前,物管公司的主要做法是业主先按全部面积缴交,等到产权证办下来,如果注明是不把所送面积算做整个面积的话,物业管理公司向买房人退还多收的物管费。
采写:南都记者 李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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