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1. 急件应立即通知礼宾服务部。 2. 每隔30分钟行李员就应拿一次,如超过时间,需打电话,使电传、传真及时送到客人手中。 程序: 1. 将收到电传、传真记录在记录本上。 2. 发进来的传真必须点清页数。 3. 将客人的姓名、房号、打印在信封上,并把传真、电传塞入信封(注意不要拿错信封)。 4. 当行李员来拿电传和传真时,必须当面点清页数,并让行李员在记录单上签名。 5. 有客人亲自来查询电传和传真时,应仔细检查记录,并及时告诉客人我们是否收到。 6. 当收到的电传、传真是给饭店外客人的需查清客人姓名、电话、地址和公司名称,并立即打电话通知客人到商务中心来领取,饭店外客人的电传、传真必须按价格表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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