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4 | 天水交警违规 警方严肃处理并回应网民
天水交警违规 警方严肃处理并回应网民
张洪峰关注:本博是在2008年的一个论坛上与王金伍相识的,时隔几年,他依然在维权道路上坚持,他是河南西峡货运司机,因维权而出名。2008年2月25日,他这样告诉《法制周报》记者,“我这个维权专家,是被逼出来的。”由于成名的特殊性,成名后的光环并未给他带来多少实质性的好处。“我不能靠这个发财,也不能靠这个维持我的家庭生活,反而还招来很多麻烦。但每次成功了我都很高兴,因为维护了正义和法律。”正是这朴素的成就感支撑着不惑之年的王金伍。“维权是我的爱好。”他说。
这位原本普通的卡车司机,自走上向“公路三乱”现象作斗争的维权道路后,迄今已代理投诉1000多件。他的出名更多是因为维权的成功,但他的可贵却是因为无数次的失败。
网闻背景:王金伍在对天水交警违规执法调查后,对一违法只收钱不给票据的交警在网络进行了披露,此事本博关注后,当地警方与本博取得联系,进行了回应。
回复:麦积区交警大队
关于对以上视频反映天水交警执法问题的回复
视频反应的问题系我大队在国道310线发生的问题。就此事我大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初步采取如下措施:
1,按照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此问题做出的决定,对当事民警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
2,从5月17日开始,大队全体民警及工作人员(除值班人员外)由大队统一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法制教育,通报网络视频反映的违规执法问题,并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开展自查自纠和自我剖析,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3,大队积极配合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调查组的工作,查清问题,严肃处理。
4,我大队将以此为鉴,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强化队伍建设。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网民对我大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监督电话 0938-2727501 0938-2736512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xx支队麦积区大队
二○一○年五月十六日
回复:甘肃省天水市公安局交通xx支队
经核查,视频反映的问题是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交警大队个别民警在310国道违规执法的情况。
为此,天水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市交警支队十分重视,并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及时召开紧急会议,进行专题研究;
二是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开展调查,待事实查清后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效能管理年”活动,及时召开全体民警大会,进行通报和警示教育;
四是责成麦积区交警大队,对当事人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
五是举一反三,在全市交警系统开展执法质量大检查,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甘肃省天水市公安局交通xx支队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六日
根据天水交警支队党总支对网站上披露的天水交警罚款不开票等问题的处理意见,支队已经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支队调查组已赴麦积区交警大队对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认真调查;
二是当事民警已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
三是5月17日上午,天水交警支队召开全体民警大会,对5月14日网络披露的天水交警罚款不开票等问题进行警示教育。与会民警观看了网上披露的麦积交警大队民警罚款不开票的视屏录像,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四是支队主要领导对违法违纪问题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进行了深刻的剖析,要求各交警大队一定要正视问题,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队伍的管理教育,规范民警的执勤执法行为。
五是从今日起,举一反三,在全市交警系统开展专项教育整顿和执法质量大检查,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防止类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再发生。
甘肃省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0.05.17
回复:甘肃省天水市公安局交通xx支队
关于对网络曝光天水交警违规执法问题的处理结果
5月14日,网络曝光天水交警违规执法的情况后,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调查,经调查,情况属实。根据《人民xx法》、《道理交通安全法》及《甘肃省公安机关人民xx违反纪律处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处理如下:
一、给予当事民警杨发强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公安机关。
二、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麦积区交警大队道路中队中队长王永刚行政记过处分;
给予负有分管领导责任的麦积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兆东行政警告处分;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麦积区交警大队大队长、教导员进行诫勉谈话,写出检查。
三、将上述处理结果通报全市交警系统。
甘肃省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0.05.20
张洪峰评论:
网络发达的时代,摄像器材的普及,人民监督政府的条件有了更多“创造”,天水警方在面对网络舆情之时,没有回避也没有试图“捂盖子”,而是采取积极的措施开展调查,从得知该舆情开始,天水警方连续发布了四次回应,三天时间里完成了调查,与发帖投诉人取得联系获取谅解,发布处理结果,应该可以称之为互联网速度的处理。
和谐的警民关系、官民关系其实并不难,如果每一起网络投诉,都能“享受”到天水警方的这种回应,如果每一个执法机构都能象天水警方这样重视网络投诉,在处理问题上不护短,尊重民意,尊重网友,一切自然水到渠成。
在与天水警方的多次沟通中,我能感受到一种真诚,也能感受到他们对于民警犯错的痛心,处理的结果有点出乎我的意外,特别是当事民警几乎是被处“极刑”,警服在身多年,一朝别离的那种痛苦可想而知,可公权力被滥用的处罚如果不这样严格,又怎能有所警示呢,只有设定这样的高压线,才能保证公平正义,在此我对天水警方表示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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