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佛陈路快速化改造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第FCS-09合同段)招标
2010-05-19 14:01:00
招标编码:CBL_20100519_497188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1200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佛陈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经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第FCS-09合同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佛山市佛陈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和北滘镇。佛山市佛陈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是针对现状佛陈公路进行快速化改造的改扩建工程。路线西起于佛山一环的大都立交,沿旧佛陈路、佛碧路东行,跨越陈村涌,止于连接105国道及广珠西高速公路相交叉的碧江立交,起止桩号K0+400~ K10+182.9,全长约9.78km,道路红线宽度60m。道路等级按主、辅路结合设计,主路按一级公路标准兼城市快速路功能设计,设计车速100km/h(局部困难路段80km/h);辅路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50km/h。路基总宽度为60.0m,主路双向6车道,辅路双向2车道加慢车道。佛陈路主路跨线桥双向6车道,采用双幅桥断面布置形式,单幅桥宽15.25m。
本次招标范围为佛陈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的交通标志和标线、防撞桶、警示柱、防眩设施、轮廓标以及相关附属工程;安全设施的基础及预埋件部分已由土建施工单位来实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预计建安费约为 1200万,工程数量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合同段工期为 4个月(预计2010年6月开工, 2010年10月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及以上,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入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的评审。
备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进入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的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 月18日至2010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报名,并凭报名收据交纳招标文件费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招标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免费向投标人提供,请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移动硬盘或U盘存储设备到招标人处拷取。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0年5月25日9:30时;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0年5月25日9:30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时 分至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将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其中15万元为投标保证金,15万元为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不“挂靠 ”、“不围标”、不串标、不提供虚假资料、履行中标承诺、填报的人员设备按时进场的信誉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
联系人: 林 泉 张 云 鹏
电话: 010-59893738 13522257580
传真:010-88251892
邮箱: zbgs88=126.com(把=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