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没有义务保障中石油中石化的合理利润_平淡是真_百度空间

车主对油价的痛苦指数,如同我们在福布斯发布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名一样高。随着国际油价的一路攀升,我们的油价也一路攀上的去年油价147美元一桶时的次顶峰。为何说次顶峰,是因为还差约0.4元。而现在国际原油也不过在80美元一桶附近。就在上周,国际油价下跌前,又有媒体报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又到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的时候了。

车主对对油价的上涨几乎是束手无策的,因为油价的定价从未与车主商量过。2008年底的燃油税改革,在实施前的前两周,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个改革方案在15天后实施,是否经过各利益方的充分讨论,显而易见,你们用油方,有意见吗?还没来得及让你想明白,更谈不上表达意见,就正式实施了!

燃油税改革方案有一个最重要的使命,就是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这一年多以来,我们仍然没有想明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到底是怎么样的。在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到:“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确定。”也就是说,在定价的时候,已经保障了石油企业的“合理利润”。这由国家来保障企业的合理利润,是真正的合理吗?国家根本没有义务保障任何一个企业盈利。“xx市场竞争,摘下中石化的天价吊灯”,这一高亢声音言犹在耳。

据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2007727日《炼油工业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2002年中国石化集团生产成品油6720万吨,占全国总量的52.3%;中国石油集团为5480万吨,占42.6%;地方企业为660万吨,占5.1%

看到中石油中石化两家企业生产的成品油就占据了全中国成品油生产的95%,可知油价的问题就是垄断的问题,这样极高的垄断,价格自然由卖方说了算。

垄断的根本原因是原油贸易体制。目前的原油进口配额分为国营贸易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国营贸易配额已于2003年取消,目前5家国有石油企业可按市场需求组织进口,没有数量限制。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我国从2002年起开始,每年下达非国营贸易配额,允许非国营贸易企业从事部分数量原油的进口,并逐年增加配额。2010年商务部下发的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配额为2530万吨,预计占2010年原油进口总量的13%85%以上的原油进口量仍通过国营贸易完成。“原油非国营贸易配额只能用于中石油、中石化炼厂加工,不得供应地方小炼厂”的规定实际上使非国营贸易配额只是挂羊头卖狗肉。

即使民营企业获得原油进口配额,供应给其他有相应资质的炼油厂,必须有中石油或中石化出具的排产证明,两大集团同意给其系统之外的炼油厂排产证明,那就等于让其他企业分享他们的利益,这当然不可能,因此所有的非国营原油都必须返销给两大集团,而不能直接在市场上销售。

这几个环节就已经卡死了与两大集团分利的途径,也卡死了消费者获得公平交易的可能。假设原油对进口和使用限制有松动,允许部分通过非国营贸易进口的原油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允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地方炼油企业进口原油提炼,并且允许其自主销售合格的成品油,消费者的痛苦指数就会降低很多很多。

昨天中国政府网对外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不但明确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环节,更允许民营资本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今天我们又从经济观察报上看到,央企进军炼油行业,新进入炼油行业的中国化工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等央企正试图破开炼油垄断相关政策部门已在推进现行原油贸易管理方式的改革。此前执行8年之久,非国营贸易进口原油只能用于中石油、中石化炼厂加工的政策,可能进行调整。部分相关地方炼厂有望直接获得进口原油资源。

在《反垄断法》实施后的一年多后,我们似已见到曙光,破除两大集团的石油垄断为时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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