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清扫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9-5-8
详细内容:
编号:Z0905071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委托,就天河镇道路清扫保洁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概况和承包年限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1、名称:温州市龙湾区天河镇道路清扫保洁
2、工程概况
2.1面积:307215 m2;
2.2承包范围: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含机械化清扫)、道路冲洗;垃圾收集;环卫设施清洗、维护;乱张贴广告清洗、建筑垃圾清扫收运到垃圾填埋场等,
具体
3、承包期限: 1 年。
三、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1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的经营项目;
3.投标人必须至少自有或租赁3吨以上道路机械清扫车1辆和8吨以上道路冲洗车1辆,并提供相关证明(租赁时间不少于1年)
4 .必须具有城市道路(不包括国道、高速,小区、乡村道路和单位内部保洁)清扫保洁服务面积≥20万平方米的业绩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投标单位介绍信;
2、投标单位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携带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有效的道路机械清扫车和道路冲洗车的购车xx或租赁合同(租赁期至少一年)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4、投标单位近年来承包的城市道路(不包括国道、高速,小区、乡村道路和单位内部保洁)清扫保洁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注:城市道路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的车行道、人行道、广场、停车场、隔离带、以及跨河桥、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地下通道等构筑物和已经征用的规划红线范围内道路建设用地)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报名单位准备好上述资料于2009年5月15日9:30-11:30,14:30-16:30集中送达招标中心。
发售标书时间:2009年5月15日(暂定)(开标前报名、购买标书均有效)
标书售价: 人民币300元整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9年 6
联系人:陈婉
联系电话:15110288190
传真:010-88205605
e-mail:wandouone@yah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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