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快7年了,在咨询接待中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渐渐摸索出一些对策。而我也在这个过程中从一颗青苹果变成了一颗红苹果,并向着黑苹果的目标走下去。我的经验还很不成熟,仅以此抛砖引玉,接受大家的批评指正。
我把前来咨询登记社会组织的对象分为学者型、干部型、江湖型、资源型和跑腿型。
学者型的对象包括大学教师、律师、外企公共关系专员等,他们一般都事先阅读过相关法律政策,甚至有些做了深入的研究,勾划出需要进一步咨询的疑问。应对这样的咨询,需要展现出自己的专业素养,尽量详细地对政策进行解读和释义,同时对目前政策法规相对滞后和不完善的地方留有足够的余地,实事求是地介绍目前社会组织登记的实际情况。这样即使登记不能成功,也能取得咨询对象的理解,并对政府服务的专业程度给予认可。同时,由于学者型对象普遍存在太关注法律层面,而对操作层面预计不足的问题,要在这方面给予更多的指导。但对于这样的申请,要特别注意把握社会组织的非政治性,确保社会组织不以政治为目的。
干部型的对象包括其它政府机关的官员、国企中层领导等,他们和学者型对象不同的特点在于,大家都是公务人员,讲太多政策层面的东西,反而让人有“端着”的感觉。我在这里并不是宣扬政府机关就可以不讲法,不过这确实是咨询中的一种技巧。应对这样的咨询,关键在于讲清楚登记流程,包括每个阶段可能需要的时间、分别要提交哪些材料,至于其中的着力点,对于这些干部型对象,可以说是得心应手、熟能生巧。这样的咨询服务可以给对象一种条理清晰、沟通畅捷的印象。但对于这样的申请,要特别注意把握社会组织的民间性,维护社会组织的独立法人地位。
江湖型的案例存在于社会各行各业,他们的特征是对于潜规则的兴趣大于政策法规本身。经常可以听到的疑问是“缺这个行不行”,“那个通融一下可不可以”。应对这样的咨询,就是要明确表述登记条件,不让投机分子有空可钻。当然,这里的咨询技巧在于,你在把他所有的门都堵死的同时,也要给他指出一条可能的道路。这条道路不是政策漏洞,也不是打擦边球,而是在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根据自己对对方现有条件的掌握和对社会组织三种性质的理解,寻找到更合适的登记途径,建议他继续做怎样的努力等等。这样的咨询服务可以避免给对象带来政府机关“门难进、脸难看”的主观感受,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虚假申请产生。也正是由于江湖型对象往往资源不足,对于这样的申请,要特别注意把握社会组织的非营利性,防止有人利用社会组织中饱私囊。
虽然江湖型的对象五花八门,但资源性的对象也并非少见,特别是近几年非公募基金会呈现爆发式增长,接待前来咨询的富豪大腕也着实让我虚荣了一把。可我很明白,应对这样的咨询,更要仔细谨慎、有礼有节。首先,要对他们的热心举动表示赞赏和感谢;其次,要了解他们希望开展的具体业务和希望满足的社会需求;再次,要摸清他们行为背后真正的公益或互益目的;{zh1},简要介绍相关的限制性规定(如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剩余财产处理、人员机构等方面的要求)并回答咨询对象提出的问题。这样的咨询服务,可以使我们尽可能地掌握咨询对象的意愿,也可以帮助咨询对象了解政府的导向,继而评估成立机构的软硬成本,判断是否要实施登记行为。对于这样的申请,要特别注意把握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或互益性,不能只限于使特定的人群或组织受益。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引导咨询对象拓宽思路,不要集中于传统的资助领域,让公益资源的使用更有效率。
{zh1}一个类型是我最不喜欢的类型——跑腿型,是指那些代替他人来打样的咨询对象,他们往往不能完整深入地表达申请意愿,也不能保证在做传声筒的时候不走样。因此,应对这类咨询的{zh0}办法,是发放印制好的政策文件和申请事项单片,并告知咨询电话,以备进一步咨询。这就要求我们在提供免费取阅的宣传品时,有更人性化、更易被复制的设计和考虑。
大家普遍认为的社会组织登记难问题,确实有法律方面的瓶颈,而且短期内难以解决。但我们可以从咨询服务方面尽可能地提升水平和能力,缓解这个难题。社会组织登记咨询要有大突破,还需要向工商登记借鉴学习,引入专门的登记代理机构在将来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公开这些对策,只是提供给各位社会组织登记工作的同仁们借鉴,也不怕有人研究对策的对策,因为这种对策的对策将有利于挑战政府的执政能力。各位想要成立社会组织的朋友也可以与我联系,我将争取成为一名大家满意的注册官。
今日场景:为改进登记信息系统,到崇明县社团局开展需求调研。空余时间去了根宝足球基地,见到了根宝和范志毅,还见到了传说中的贾志鹏(请注意,不是贾君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