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社会人际结构及其演进(18)_老丁_新浪博客

3、国家型社会时期

在国家型社会,人的生产、人的秩序在继续演进。

这一时期的人的生产和人的秩序问题,已经在前面作了许多的阐述,特别是当今的人们就处在国家型社会时期,许多问题可以直接从现实世界中得到体会。所以,我们只就几个主要问题作一个简述。

⑴  个体婚制内涵的演进

国家型社会时期,自然人的生产方式是一夫一妻的个体婚制。但在个体婚制的框架之下,却发生了从假性一夫一妻制到刚性一夫一妻制的演进。

国家型社会可以划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是农业社会时期,后一个阶段是工业社会时期。刚性一夫一妻制是在工业社会时期正式演进到位的。

应该说,假性和刚性个体婚制,与农业和工业社会之间,具有关联性。这是因为农业社会是以体力论英雄的时代,在体力上占据优势的男性,便因此而从宏观上主导了社会、从微观上主导了家庭。除了体力上的劣势,女性还由于十月怀胎、哺育婴儿等Ⅰ类生产结构上的拖累,而不能象男性那样无牵无挂地赢得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此外,人类社会无休止的战争状态,也使女性因体力和生理结构上的拖累而不得不居于从属地位。

上述导致女性在农业社会从属于男性的根源,也正是个体婚制下假性一夫一妻制长期存在的根源。

女性的从属地位到了工业社会时期得到了改善。以智力论英雄的工业社会之降临,以及国家、国际两个层面的社会逐步纳入法制化运作故而使战争逐步淡出,从总体上导致男性的体力优势作用日见淡化,导致女性以自己的知识、智力逐渐获得了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缘此,人类的婚制也进入了刚性的一夫一妻婚制。

只是女性在Ⅰ类生产结构上的拖累仍然没有彻底摆脱,这使女性即便在刚性的一夫一妻制下,仍然难以彻底摆脱从属地位的阴影。

⑵  集体亲的遗风

氏族时代的集体亲形成了一种热热闹闹的亲情氛围。试想,我这边有大量的男孩到你那边成婚,你那边也有大量男孩来我这边相婚,世代如此,两个氏族之间如何不亲情无限呢?这种亲情也表现得十分稳固。

宗族时代的个体亲就没这么热闹和稳固了。两个家庭之间毕竟只有一对男女相婚相亲,并且家庭成员也不多,显得冷清;随着人世的代谢,个体亲所能维持的时间也很短暂,一般过上三代就会亲尽情尽而流于陌路。如今中国社会上就常常听到这样的感叹:一代亲,二代表,三代认不着。

集体亲虽然已经远去数千年了,但我们仍可以搜寻到它在国家型社会中的遗风——表兄弟姊妹相婚。

在中国古代社会里,为什么世系已经十分遥远的同宗人之间、乃至同姓人之间要禁婚,而世系很近的表兄弟姊妹之间却反而允许结婚、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提倡相婚呢?事实上,如前所述,同宗人、同姓人之间,意味着同一个氏族,故必须严守氏族内部禁婚的规则。而世系不远的表兄弟姊妹之间相婚,若以现代生物遗传角度看,属于近亲结婚,实为不当。但以氏族社会的眼光来看,表兄弟姊妹之间互为外系,故分属两个不同的氏族,他们xx可以结婚。

中国古代向来有表兄弟姊妹之间相婚可以“亲上加亲”之说,它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被民间所提倡的。这种“亲上加亲”的做法,事实上是让多对个体亲叠加,利用一定程度的“集体亲”来巩固亲情,阻止个体亲快速走向尽头,所以说属于集体亲的遗风。

⑶  社会人的不断长高

进入国家型社会,人类在社会人的意义上获得了长足的演进。

如果说部落型社会是一个有语言无文字的社会,因而人类的文化传播、继承、弘扬能力尚十分有限的话,那么国家型社会是一个语言、文字所构筑的社会,人类的文化在这个时期获得了空前的繁荣。

文化的繁荣和积累,是人类改造世界、创造世界成果的繁荣和积累。缘此,人类被更多地赋予了文化的意义,以致于可以说,人类是文化的动物。

这就是说,进入国家型社会之后,人类的文化已经甩脱了部落型社会时期微薄的积累状态。文化的繁荣,已经使文化成了人的概念里几乎与动物体同等重要的内涵了,“人=自然人+社会人”这一公式在这一时期成了十分明确的客观存在。这其中极好的例证,就是在人们普遍的意识中,前述缺乏人类文化的“狼孩”、“野童”,都不被认为是完整意义上的“人”。

在国家型社会时期,人类的文化积淀在不断增厚,社会人也跟着文化积淀的增厚而不断长高。于是,在Ⅰ类生产中,社会人的生产,其难度、其所耗费的精力,远远地胜过了自然人的生产。让人们生产出一个人的生命活体来,似乎并不是什么艰难的事情,但要把生产出来的生命活体培育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人、或者说让孩子爬上社会的基本文化平台以适应社会对人的文化素质的要求,却成了一项十分艰巨的工程。并且,一个社会人的成熟年龄,也逐渐超过了自然人的成熟年龄,以致于人们越来越受困于社会人成熟年龄的一再推迟,甚至干脆就无法适应。

随着文化积淀的增厚,人的各种文化配件也逐渐多了起来,以致于叫人经常受制于这些配件。

综上所述,在国家型社会里,人类因为文化的积累而逐渐远离了动物境地,成为自成一类的文化动物。社会人的生产逐渐成为比自然人生产更为艰巨的工程。当文化的积淀越来越厚的时候,人类又开始逐渐受到了自身文化的拖累,使人们对日益走高的文化平台望而生畏。

⑷  宗族的分化

如前所述,由于群队成员之间既无血缘关系的联结,又无文化氛围的包裹,更不存在社会公权的有效粘合,所以群队的分化,差不多是一种无牵无挂的分化。分化之后的各个群队之间,或许还会在一个时期之内保持来往沟通,但由于群队的迁移游动性,以及群队成员新生老死的更替,相互之间很快便变得陌生而各自为生了。这也正是群队时期人类始祖处在离散状态的特点。

而在氏族结构形态的亲系里,人们深信同族的成员相互之间有着血缘关系。这种血缘亲情,使氏族分化的时候,常常总是以二级血缘关系所形成的群体作为划分二级氏族的依据,并且,分化的原因,是由于氏族人口的增长,需要拓展、开辟新的生存空间,是维持大家生存的需要。于是,即便分化之后,各个分化出来的氏族相互之间,也因为血缘亲情而仍然保持着联系,并且还继续保留了一级氏族的框架——胞族。

除了血缘亲情使各个二级氏族继续保持联系之外,还有一定程度的生产协作因素、文化因素和社会公权因素。这些日渐突显的非血缘因素,也越来越构成人们保持社会联系的理由。它们和血缘关系一起,形成了胞族、部落、部落联盟这些逐次增高的层级产生的理由。

这就是说,氏族的分化,常常是在本地域内发生的,分化之后各个氏族还是相邻而居的,并由之导出了部落型社会的各个层级。

那么宗族分化又是怎样的一番光景呢?

我们说,在宗族结构形态的亲系下,宗族的分化可以分为微观和宏观两种情形。微观的宗族分化就是寻常的“分家”,它以家庭内部儿辈中的男丁为依据进行。这对于目前的世人来说都是可以直接感知的,无须多述。

值得一说的是宏观的宗族分化。

当氏族社会的婚制从带有浓厚的群婚性质的普那路亚婚制逐渐演化到假性个体婚制的时候,由于氏族下的人们构成了家庭--宗族链,并且精细的家庭给人们的迁徙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于是,宗族分化便与先前的氏族分化发生了质变,它常常以一个家庭的异地迁徙为发端。

当一个家庭因为某种原因迁徙到别的地方之后,开初的数代人还常常会想念自己的宗源,与原宗族保持联系。随着家庭的世代传承繁衍,经过一定时期之后,这一家庭的全体后裔,因为人口的增长而形成了新的宗族,而最初始迁的祖先,则成了这一新宗族的始祖。如果这一新宗族所处的地域和宗源相距甚远,则常常会与宗源淡化联系而自成一宗。这便是宏观上的宗族分化。

可见,群队时期的分化是一种来去无牵挂的分化;氏族的分化是一种以血缘关系的支派为依据的集体性质的分化,呈分化但不离土状态;宗族的分化是以家庭迁居为主要根源的个体性质的分化。

⑸  亲系结构的维护

考察中国民间流传至今的宗谱,特别是宗谱所记载的宗族族规,可以发现,在中国这样一个文化高度繁荣发展的国度之内,源自于氏族的许多规则,都充分体现了人类对亲系结构进行大力维护的意志。这里不妨作一个简述。

{dy},宗祠。

几乎所有的宗族都建有自己的祠堂。这种宗祠,以现代的目光看,相当于宗族的“办公楼堂”,它类似于当今政治性人际结构序列中的“政府机构”。其间存放着大量本宗族文化的遗产,以及宗族族务的办公设备和资料等等。如果不是“xx”等动乱所毁,那么我们还可以看到十分完整的宗族运作制度和族史记载。

如前所述,宗族组织是国家型社会的一种十分普遍的基层民众自治组织。当今尚存于世的老年人尚可以作证:当族胞之间出现大的纷争的时候,人们常常到祠堂内由族长召集族内领导组织进行调解、裁处。这就是所谓的“开祠门”,相当于当今法院的“开庭”。宗族的自治权力非常大,针对某些方面的问题甚至拥有处以“死刑”的权力。例如,当发现某个女人淫乱不堪败坏族风的时候,族权可以将其沉塘处死。在老人们的传说中,所谓“开祠门”含有处理一桩重大的族内纠纷的意思。

应该说,在政治技术设备落后、政治运作经费短缺的中国古代社会,这种以宗族为核心的基层民众自治制度,既极大地缓解了政治序列的社会管理压力,又极大地维护了社会基础的稳定。中国古代的县衙之内的公职人员常常不足10人,而又能够对社会保持有效的统治,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种自治组织。

第二,过继制度。

过继制度近似于当代的收养制度。

当某个家庭缺少儿子因而面临脉系断绝之时,该家庭被允许“过继(收养)”别家的儿子作为嗣子,但其中有严格的制度限定。

首先,不得过继异姓人作为嗣子。

几乎所有的族规都规定只准在本宗族的下辈男性当中寻求过继的子嗣,一旦违反,则整个家庭都有可能被xx出族。这事实上是为了保证本宗族血脉的纯洁。

其次,只准在下一辈的男子中寻求过继的子嗣。

这是为了保证宗族结构形态亲系的秩序。其间的原理不妨举例说明——

假设某个宗族的部分辈份排行顺序为:A、B、C、D、E,又假设某男甲属C辈,则他只能到本宗D辈年幼于己的男子当中寻求过继的子嗣。而如果他把A辈年幼于己的男子认作继子,则在伦理上就等于把爷爷当作儿子了;又如果把E辈年幼于己的男子认作继子,则就是把孙子当作儿子了;……这都将导致亲系秩序的紊乱,为族规所严格禁止。

再次,严格族权对过继行为的管理。

对于过继行为,各族往往都有一套仪式规定履行,并载入族谱。族权则对此行使登记管理,并有权对违规者进行干预处罚。

以上过继制度,既表明族人之间的本家人意识,也表明了族权对亲系结构秩序的严格维护。

第三,族内禁婚。

由于本宗族的人源出于一家,如果相互通婚,则就造成了xx,所以,同宗族的人、乃至同姓的人之间是禁婚的。具体地说:

——如果C辈的乙男与同辈的丙女相婚,因他们同属于C辈宗亲,为兄妹或姊弟相婚,违背了禁止同胞兄弟姊妹相婚的规则;

——如果C辈的丁男(假设20岁)与D辈的戊女(假设18岁)相婚,则就等于娶侄女为妻,违背了禁止异辈相婚规则,属于xx;

——如果C辈的己男(假设20岁)与A辈的庚女(假设18岁)相婚,则就等于娶姑奶奶为妻,违背了禁止异辈相婚规则,属于xx。

可见,宗族族规当中的禁婚规定,充分说明了人类对宗族结构形态亲系的坚决维护。只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宗族结构形态的亲系,如今确实已经步上了其衰变之路。

⑹  宗族文化的嬗变

除了上述列举的以外,大量的宗族文化,其实质都在于维护宗族结构形态的亲系秩序。这种以男权为核心的宗族文化,在传统农业社会里达到了其鼎盛状态。

由于宗族的内涵已经不再具有社会契约性质,即不再似氏族那样具有行政组织的功能,所以,进入工业社会,随着经济人际结构、人文结构、政治性人际结构序列的综合演进,这一以家庭--宗族链为主体的亲系序列,已经由于男子因体力所形成的社会地位的嬗变,而越过了鼎盛时期。

宗族结构形态亲系的嬗变,首先反映在宗族文化的衰落。不是吗?对于当今的人们来说,就连宗族的概念都已经渐行渐远变得陌生了,何况其间的文化氛围呢?

在这场亲系的嬗变中,又数宗族组织的淡出为先。如今,即便宗族文化曾经十分盛行的中国社会之内,宗族的观念也已经在人们的生活中淡去了。基层民众的自治组织,则早已经被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替代。这些新的自治组织的构建,也不再与亲系挂钩,转与人的住所挂钩了,它事实上转轨到“以地域划分居民”的国家型社会的政治序列中去了。这种转轨固然使社会基础的稳定失去了亲情力量的调节,否定了亲情序列对社会稳定的维护作用,但也是社会基础内在规律使然,我们无需为之扼腕长叹。

紧跟在宗族组织淡出之后的,是家庭的衰落。

由于失去了族权的监管和维护,家庭变得“轻松自由”起来。如今,愈来愈多的家庭都面临了破产的挑战。而面对无休的离婚纷争,许多新时代的年轻人则干脆选择只同居而不结婚了……

4、全球型社会时期

这事实上是人类即将临近的未来时期。我们对之仅作一个展望。

⑴  新生婚制的端倪

如前所述,随着以智力论英雄的工业社会的到来,以及和平环境的降临,体力上居于弱质的女性逐渐赢得了社会和家庭的地位。但因此而形成的刚性一夫一妻婚制,却依然无法彻底消弭女性在Ⅰ类生产结构上的拖累。

这就是说,从男女平等的现代文明思维角度看,刚性一夫一妻的婚制,仍然将会面临新的婚制替代问题。另一方面,日益走高的社会人所必须登上的社会基本文化平台,也在动摇着人类自古以来“先成人再成家”的婚姻模式。

这一新生婚制问题在快乐时代突显了出来。

追求快乐的人生意义和人类意义,使具有理性的人类,将涉性的快乐逐渐从Ⅰ类生产之中分离出来,成为大自然恩赐给人类的xx的快乐资源,成为人们所普遍追求的社会价值。事实上,衣食无忧的快乐时代的到来,不仅没有使摆脱了经济困境的家庭得到稳固,反而使越来越多的人们只愿同居不愿结婚,并且使意味着家庭破产的离婚率以空前的速度走高。就是说,维持生存时代的结束,使人类的家庭存在的合理性遭到了空前激烈的挑战。家庭的历史,似乎走到了尽头。

新生婚制的曙光,以现代科技下的人工生育技术的隐约闪烁为标志。

当人类可以通过人工方式创造自己后代的时候,意味着女性在Ⅰ类生产结构上的拖累被彻底解除,意味着男女两性真正处在了一个平等的社会舞台之上。到那时,延续了数千年的宗族结构形态的亲系,也该寿终正寝退出历史舞台了。

——人类将面临新的婚制和亲系。人类社会基础的结构,将因为人的秩序之变革而产生新的变革。人类将形成新的社会联系方式。

⑵  第三个转折点

值得强调的是,我们关于新生婚制的主张,与学术界对自然、生物和人的共同演进大势的认识是一致的。

一般认为,自然--生物--人系统的历史,已经出现了两次重大的转折,第三次大转折也即将要出现。{dy}次大转折的转折点,是生命从无机物中脱胎而出。越过该转折点之后,地球上所有的生物种类,都通过适应其赖以生存的环境的方式、也就是以基因突变和自然选择的方式,赢得进化、争得生存权和发展权。这种“以改变自身基因去适应环境”的争求生存和发展权的方式,我们不妨称之为“基因→环境”模型。第二次大转折的转折点,是人类的问世。越过该转折点之后,人类以其自身所蕴涵的能动性,努力改变环境,使环境适应自己的基因,并因此而使人类赢得进化、争得优于其他生物种类的生存和发展权。这一使“基因→环境”模型发生逆转的争求生存权和发展权的方式,不妨称之为“环境→基因”模型。

即将要发生的第三次大转折的转折点,将是人类揭开生命结构密码,实现对基因的人为改变。用生命运动的眼光来看,也就是人类直接进入到生命运动的原点“物质结构方式”,依照自己的意志改组和安排生命。处在当代社会,随着生命科学的进展,特别是生物基因工程的推进,人们已经开始愈来愈亲切地感受到了这第三个转折点的临近了。越过该转折点之后,人类最终将实现通过对基因的人为改变,来使自己和其它生物种类适应环境。并且,这里的“环境”概念,有可能越出地球范围。于是,人类将领导各种生物,采取“改变环境以适应自身基因”和“改变自身的基因去适应环境”双管齐下的方式,争求生存和发展权。这一方式,我们不妨称之为“基因←→环境”模型。

毫无疑问,上述第三个转折点里,蕴涵着人类两类生产的超现实原则。随着这一转折点的到来,人类的婚制和亲系发生革命是势所必然的。

⑶  周期递缩规律

{dy},社会在新旧事物更替中发展。

与其它客观事物的演进一样,社会的演进,也遵循着新生事物与旧事物之间的新旧更替规则,并且因新事物对旧事物的连续更替而使社会的演进呈现周期性。即:当新生事物刚刚开始出现的时候,往往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使旧事物逐渐被之更替;但当新生事物随着时代的推进,成为难以适应时代发展的旧事物的时候,它也就面临着被新产生的新事物更替的局面,而新出现的新生事物又将以强大的生命力对之实现更替。这种新旧事物的不断更替,使社会被推向前进,并使社会呈现平衡态与非平衡态相互交替的周期性。

第二,周期递缩现象。

从时间的角度看,社会的这种平衡态与非平衡态相互交替发展,呈现出了周期递缩现象。即:一次新旧事物的更替构成了一个发展周期;各个前后接续的发展周期,呈现出越来越短的规律性;这种周期递缩规律,反映了社会的发展存在着加速度。

在人类社会的四个发展阶段中,这种周期递缩规律得到了极好的体现。

事实上,原始小群队社会延续了漫漫数百万年,最终以氏族的产生作为终结;如果部落型社会从氏族的产生开始计算,到国家在人类历史上的最初诞生作为结束的话,那么它大约延续了1至2万年的时间跨度;而从国家在人类历史上最初诞生开始,到目前为止,充其量不过5千年的时间,依照目前社会发展的节奏来推断,人类走完国家型社会,还用不了1千年的时间了,就是说,国家型社会的时间跨度,不过只有6千年左右;再接下去,人类就进入到全球型社会阶段了。

而根据我们前面对人类亲系演进趋势的展望,新的亲系,将因为人工生产而出现,这种“人工生产”,反映了人类以人为的方式对人自身的生命结构进行改造,即人类的意志进入到了作为人类生命运动和社会运动原点的“物质结构方式”。这将是一个螺旋式发展后的“原点”,是人类新一轮演进周期的起点,它将给人类带来新的无序和非平衡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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