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系人: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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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黑龙江鸡东热电有限公司设备采购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鸡东热电有限公司设备采购
2.2 项目地点:鸡东县电厂场内;
2.3 供货期:2010年6月10前进场;
2.4 供货地点:鸡东县电厂场内;
2.5 包号划分:{dy}包:冷水壁;
第二包:减温器;
第三包:包墙过热器;
第四包:化学化验分析仪;
第五包:中心筒;
第六包:汽封及汽封安装;
第七包:曝气水箱用空心球;
第八包:锅炉浇耐磨耐火注料;
第九包:化学车间设备防腐刷漆。
3、资质要求:凡具备以下资质条件的独立法人均可参加本次招标:
3.1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
3.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代理商必须具有供应商的产品授权委托书。
3.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供应商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资料:
3.3.1有关确立供应商的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等)。
3.3.2供应商在过去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产品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确立供应商的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及扫描件一份(要求加盖公章证企相符)报名,报名时间:2010年5月 14 日至5月
2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