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完善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2、范围:公司所有计量器具。
3、责任:设备部及计量器具使用部门。
4、规程
4.1计量器具的定义:凡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如仪器仪表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包括计量基准器具和计量标准器具.
4.2三计量器具的领发和使用
4.2.1公司计量器具必须有设备部统一编号、入册,并建立台帐、登记卡和档案,签发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2.2各部门领用计量器具室,必须经检定登记后方可使用。
4.2.3严格执行计量器具检定周期,未经检定、检定后不合格、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不准使用,送检率要求达到{bfb}。
4.2.4设备部根据国家规定做好周期检定计划,并做到帐物相符。
4.2.5各部门的计量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及标准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对于共用的计量器具,指定专人保管,并如实及时填写使用记录。
4.2.6未经保管人同意或领导批准,其他人不准动用。
4.2.7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使用时,如怀疑失准,有的计量器具如分析天平因工作需要搬离工作地点,应及时送检或请检。
4.3计量器具的封存、报废
4.3.1公司内各部门之间计量器具实际需要不平衡时,设备部负责进行调整。
4.3.2工闲置的计量器具需封存时,使用部门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设备部同意后,方可办理封存手续进行封存,并在封存的计量器具上挂上状态标示。
4.3.3被封存的计量器具应存放于符合技术要求的环境中,并保持清洁干燥,定期检查。
4.3.4使用部门需启封使用时,应先提出申请,经设备部同意后方可启封使用;新启封的计量器具由设备部负责送检,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3.5计量器具丧失原有精度无法修复、修复经济价值不大时或本身质量不良时,应给予报废。
4.3.6报废的计量器具由设备部统一处理,不得继续使用。
4.4计量器具的检修和保养
4.4.1设备部负责公司计量器具的检修工作,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拆修。不具备检修条件的计量器具,由设备部人员统一送检。
4.4.2二计量器具出现非正常损坏时,(如自行拆卸、碰撞造成的损坏等),使用部门要及时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设备部方可修理。
4.4.3修理后的计量器具应符合国家检定规程确定的精度等级。
4.4.4携带运输精密仪器仪表时,应妥善包装,防震、防碰撞。
4.4.5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按标准操作规程使用计量器具,并做好计量器具的防震、防尘、防潮、防霉、防光、防腐蚀、防磁化的日常维护工作。
4.4.6使用计量器具时,不得随意拆卸。
1、目的
确保本公司质量体系覆盖的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被隔离,防止不合格品误用或出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质量体系覆盖的全过程产品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职责
3.1质量部负责判定不合格品,并进行分级判定。
3.2质量部负责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
3.3有关部门负责对所属范围内的不合格进行隔损,并按经评审的处置方案,进行处理并记录。
4、工作流程
4.1不合格品的判定
4.1.1原辅料不合格品的判定
质检员对原辅料不合格品判定按《进货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进行的有关的原辅料检验结果实施。
4.1.2二半成品不合格品的判定
车间检验员对半成品不合格判定按《过程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进行的有关的半成品的检验结果实施。
4.1.3成品不合格品的判定
最终检验员对成品不合格品的判定,按《最终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进行的有关成品检验结果实施。
4.2不合格品的分级
不合格品按不合格项的缺陷程序可分为三级。
4.2.1一级不合格品
指一般特性超差的不合格品,限于下述范围:
(1)不影响产品性能的一般特性超差;
(2)非成批性的一般特性超差。
4.2.2二级不合格品
指重要特性超差的不合格品,限于下述范围:
(1)涉及产品性能的重要特性的超差;
(2)成批性一般特性的超差。
4.2.3三级不合格品
指关键特性超差的不合格品,限于下还范围:
(1)涉及产品性能的关键性超差;
(2)成批性重要特性的超差。
4.3不合格品经确认后,质量部负责进行标识,并做好记录,标识办法按《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进行。
4.4不合格品的隔离
不合格品一经检出和确认应立即隔离。不同型的不合格品应由相关部门划出区域进行隔离存放。
4.5不合格品的评审
4.5.1一级评审
当班班长和现场检验员评审:
A、一级不合格品
B、明显报废品
4.5.2二级评审
由质量部部长和相关部门领导评审:
A、M级不合格品
B、有争议一级的不合格品
4.5.3三级评审
由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评审
A、三级不合格品
B、有争议的二级不合格品
4.6不合格品的处置
4.6.1对原辅料不合格品的处理
(1)对一级不合格的未入库的原辅料,由质量部提出处置意见,总经理审批,应由财物部向分承包方指出,以免下次供货再次出现。
(2)对二级、三级不合格且未入库的原辅料,应作退货或相放处理。
(3)对一级不合格已入库的原辅材料,如未xx丧失使用性能,可作转售处理,移作他用。
(4)对M级、三级不合格已入库的原辅材料,如xx丧失使用性能,应作报废处理。废品应按要求在指定区域堆放和处理,并做好记录。
4.6.2半成品不合格品的处置
(l)返工
对能进行返工的不合格品均应作返工处理,返工后经检验合格可流产下道工序。不合格品作次品或废品。
(2)次品
不能返工的一级、二级不合格半成品,由生产部门申请质量部部长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同意,方可流入下道工序,但生产出的成品只能作次品处理,隔离存放并标识。次品一般企业内部使用。
(3)废品
三级不合格半成品,如无返工价值作废品处理。废品应按要求在指定区域堆放和处理,并做发记录。
4.6.3成品不合格品的处置
(1)次品
一级、二级不合格成品为次品,限内部使用,严禁外销。
(2)废品
三级不合格成品视为废品,废品一律作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4.7关于职责任的处理
4.7.1在产品交接时,检验出现的问题由交付单位负责,在接收后发现的外观缺陷由接收单位负责,检验员负漏检责任。
4.7.2工艺技术文件的差错、遗漏造成不合格品,文件编制者负直接责任,审核批准者负领导责任。
4.7.3由于内部管理不善造成质量事故,由责任部门负责。
4.7.4不经检验转下道工序或不交检验造成的不合格品,由操作人员及主管领导负责,生产中发生的问题,不报告不处理,由检验员和操作员共同负责。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检测仪器设各的管理,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设施条件满足检验过程能力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检测设备的选配、验收、报废以及检测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保养、卫生清理和检查维修等一系列要求。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检测设备、设施的控制。
3.职责。
由化验室负责检测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并按照周期检定计划申请计量检定。化验员负责按规定要求操作执行,并负责本检测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卫生清理。
4.工作程序。
4.1 检测设备的选配、安装、调试及验收。
4.1.1大型或重要设备的选购由化验室根据产品检测策划的安排,组织调查研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定出{zj0}配置、采购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l.2新购检测设备进公司由质检员组织进行开箱检查;组织有关操作人员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安装调试。
4.1.3检测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由总经理、质检员负责人及设备生产厂家共同进行验收,运行效果达到出厂技术要求,并填写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形成的文件及出厂技术资料入档保存。
4.2 检测设备使用的日常维护
化验室实行严格的设备使用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机管理,
化验室必须贯彻执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4.2.3 化验室应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调整。
4.3 设备、设施的检查
4.3.1 化验室检测设备、设施负责人每天不少于一次对检测设备状况巡回检查。
4.3.2对连续出现质量问题的检测设各、设施,认真检查维修,分析原因,做好记录。
4.3.3 检测设备、设施发生事故,化验室应填写“设备、设施事故报告单”报企业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
4.4 检测设备、设施的维修
4.4.1 检测设备、设施的检修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推选以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全员预防维修技术,提高检修水平,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
4.4.2 化验室根据设备出厂要求和运行状态;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4.4.3 大修计划由化验室编制初步计划,报总经理据此并根据设备、设施运行及历年检修情况,编制全厂大修计划,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大修完毕,由化验室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校准,经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大修交接单。
4.5 检测设备的报废
4.5.1 检测设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报废:
a、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设备效能已达不到{zd1}使用要求,不能修复者。
b、型号过于老旧,设备效能达不到{zd1}使用要求,无法提高效能的。
c、严重影响检验,继续使用会引起危险、事故,且不能修复的。
d、因意外事故使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使用,修复的。
4.6 检测设备、设施的卫生管理
4.6.1 化验室与设施要有必要的防鼠、防蝇措施。
4.6.2 化验员检测前后应进行卫生清理,防止设备、设施中滞留物料,发生霉变;
4.6.3 按卫生实施细则的要求定期打扫化验室环境卫生,并定检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