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交警部门出台4项措施,简化程序,为申请人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和参加满分考试提供便利。
交警介绍,申请人在完成道路交通法规学习和驾驶技能训练后,交警部门取消科目考试间隔时间限制,尽量安排申请人在同{yt}进行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减少申请人的往返次数和等候时间;报考摩托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参加科目一考试时可自主选择考试方式,即可以通过计算机闭卷答题,也可以选择由计算机管理系统从考xx库中随机抽取生成考题后,使用纸质xx闭卷答题;结合公安部关于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交通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交警部门将定期组织民警下乡,在具备条件的地方组织摩托车专场考试,方便农村群众申领摩托车驾驶证;为方便各县(市)汽车类驾驶人参加满分考试,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各县(市)汽车类驾驶人,可到辖区交警大队车管所申请预约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交警部门予以清分。对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需预约科目一、科目三考试的,在各县(市)开展汽车类科目三考试条件还未具备以前,仍需到市车管所报名参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