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警长是否将去了解公众及目前同意公开调查警方枪击案,因为又有一 ...

马来西亚局内人(Malaysian Insider)的报导标题“全国总警长促公众了解警方”是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慕沙哈山昨天向TV3所说的话。

我同意他的说法,因此,我担任国会议员40多年来,曾经不断地争取改善警方人员的待遇及工作条件。

但全国总警长可否搞清楚,警方必须了解,公众要的是一支有效率、不贪污及提世{sjj}专业服务的警队,以一心一意地履行其3大核心功能,即维持低罪案率、剷除贪污及维护人权,这就是赛丁皇家委员会在2005年5月报告中的字眼。

慕沙说:“公众必须了解,当警方设路障时,公路使用者必须停下,不能闯路障。若闯过,警方就会怀疑他是罪犯或xx走私者或是要逃避法律制裁。”

慕沙指出,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将依法行事,包括在自卫或保护他人时,使用致命武力。

他说:“我们是根据判断力行事。在执行任务时如果需要行动,及使用武力,我们将会使用。但在查案时,如果我们发觉有人使过过度武力,我们也许会建议将他提控上法庭。”

慕沙xx避开全体国人脑海中的问题,即为何只是没有驾照及不足龄驾车的罪名,警方就将一名14岁中3学生阿米奴拉昔在4月26日凌晨在离莎亚南住家100米处击毙?

公式化的回应是,警方不知道司机是名少年或流氓,这是不能接受的,因为警员的生命未受到任何威胁,阿米奴拉昔是在“逃开”,而非危及警员的生命。

此外,慕沙能否解释,儘管他手头上拥有一切资料,为何他仍公开要验屍,而後遭到总检察长的xx,後者决定提供其中一名警员?

昨天,25岁的巴生港口工人沙里尔向警方报案称,他于去年4月在莎亚南被设路障的警方开枪射击。

子弹目前还留在他的体内,不能冒险取出,因为有可能导致{yj}性瘫痪。

他说,于2009年4月16日下午12时30分,到莎亚南7区的一间餐馆喝水後,与一名友人驾车回加蒲家途中,遇到警方设下的路障。

发觉路税逾期後,他感到恐慌,但仍准备停车。

沙里尔宣称,两名持木棍的便衣xx走向他们,他看来马上转入一条小巷。他跟著听到3声枪响,他和友人躲在车避免中弹。

然而,最後一颗子弹穿著车门击中他。

他说,警员走近他们及用枪指著他们喝令他们下车。沙里尔说,一名警员也击破前座的车窗,然而将他友人拖出车外。

“我们他们是谁,他们没答,反问我为何逃跑。我告诉他们的路税逾期。我求他召唤救护车,因为我中枪後,异常疼痛。”

他说:“另一名穿制服警员叫我忍耐,救护车要一小时後才到来。我也被指携带xx。”

他说,他被送入巴生中央医院的急救室,後来被转到吉隆坡中央医院。

他说:“一名警员到中央医院献议给我200令吉付医药费,但我母亲婉拒。隔天,两名警官向我录取口供,问我在车内找到的一把巴冷刀是否是我的。我否认。”

他说,有关警官向他保証,如果发觉他们企图“陷害”他,他们将会採取行动对付有关警员。

沙里尔说,他的父亲也在事发当天报案,但有关警员至今未受到对付。

沙里尔的警方滥用军火陈述似曾相识,而提醒了国人阿米奴拉昔案。

为何在沙里尔父亲报案超过一年後,有关警员仍未受到对付?

针对莎亚南及全国警方枪击案的报案共有多项,其中有多少巴仙获得调查,调查结果如何?

慕沙能否提供这些问题的答案?

慕沙能否解释,为何在他出任全国总警长4年来,公众对警方的信心跌至如此低的程度,以至身为平民保护者的警方,令国人害怕警方至空前的地步?

有人推特道:

“谁会了解平民?当我们平民看到xx时,原本应有安全感,但{zx1}我们却有相反的感觉。”

全国总警长是否将去了解公众及目前同意公开调查警方枪击案,因为又有一名码头工人沙里尔投报被警方枪击?

此外,为何恢复公众对警方的信心,他是否将带头鼓吹成立独立警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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