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前进镇至抚远铁路工程信号和钢轨连接件设备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HJYJG2010-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前进镇至抚远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铁道部和黑龙江省以《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黑龙江前进镇至抚远铁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交运[2008]758号)、《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黑龙江前进镇至抚远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596号)和铁道部、黑龙江省以《关于新建前进镇至抚远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444号)批准建设,本项目信号和钢轨连接件设备因{dy}次招标发生废标,故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前进镇至抚远铁路工程起点是福前线前进镇站,终点是新建抚远站,线路自既有福前线前进镇站接轨引出后,经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的洪河农场、前锋农场、二道河农场、前哨农场,线路进入抚远县境内。前抚铁路新建正线长。本工程主要工程内容: 新建车站6个、改建1个;区间路基;桥梁47座。合同总工期为18个月,2009年7月开工建设,2011年1月竣工。工程总投资亿元,目前已开工建设。
2.2招标内容: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生产资格、制造能力、供应能力和对投标设备的生产有经验的、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必备的检测能力,有关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特许证,具备为铁路三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新产品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注册500万元以上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5月4日至 2010 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介绍信及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单位税务登记号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税务登记号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5月27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5月27日9时00分,当面递交给招标人。
负责人:李永 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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