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岗山水电站 110kV{yj}施工电源工程设计施工 总承包
招标编号:GDCX-SGZB10-120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四川
大岗山水电站110kV{yj}施工电源工程是大岗山水电站工程建设施工准备工程项目的组成内容。该工程已完成可研、初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特请具有合格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大岗山水电站坝址位于四川省大渡河中游上段雅安市石棉县挖角乡境内,上游与规划的硬梁包电站尾水相接,下游与龙头石电站水库相接,为大渡河干流规划的22个梯级的第14个梯级电站。坝址距下游石棉县城约40km,距上游泸定县城约72km。坝址区左岸现有省道S211(泸定~石棉)公路通过,向北行连接川藏公路,向东行在石棉县城附近与108国道相通,坝址距成昆铁路乌斯河车站约130km,距成都直线距离约220km,对外交通方便。
大岗山水电站是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大渡河干流滚动开发的大型水电项目之一,电站装机容量4×650兆瓦,年发电量约117亿千瓦时。目前该项目正按国家有关程序加紧进行电站的前期施工准备工作。
大岗山水电站的施工负荷大部分为二类负荷,缆机、大坝浇筑的冷却系统、地下工程的通风排水等用电属于一类负荷。其一类负荷5000kW左右,施工高峰期占总负荷的13.3%。由于这类负荷容量大,且为冲击型负荷,需要电网提供可靠的双电源。
本项目为大岗山电站110kV{yj}施工电源工程,在已建的大岗山110kV施工电源工程(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完善工程施工电源线路工程的建设。、
1.2 招标范围及内容
1.2.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合同编号为:GDCX-SGZB10-120,主要工程项目范围如下:
1. 220kV下坪变电站110kV间隔至已建大岗山110kV线路18#塔,长度约21.5km,采用导线为LGJ-185/25型钢芯铝绞线,地线为GJ-50型钢绞线。
2. 110kV草科变电站110kV间隔至已建大岗山110kV施工电源线路11#塔,长约10.5km,采用导线为LGJ-185/3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为GJ-50型钢绞线。
3. 220kV下坪变电站至大岗山施工变、110kV草科变电站至大岗山施工变电站的通信系统工程。光缆线路总长度约46.5km,光纤采用24芯ADSS光缆。
1.2.2 招标的工作内容
1. 110kV线路工程的施工图阶段的勘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以及责任期保修。
2. 通信系统施工图阶段的勘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以及责任期保修。
3. 线路走廊的{yj}征地、临时征地或租用、搬迁、改建、停电、青苗、林木砍伐等所有补偿;征地、搬迁、改建、青苗、林木砍伐等所有审批手续的办理。
4. 已建大岗山110KV施工变电站电气二次和通信系统的改造工程。
5. 草科变电站及下坪变电站的接入和配合工作。
6. 所有合同项目的施工和调试期间停、送电工作。
1.3 招标工期要求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6.5个月,勘测设计工期从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30日,工程施工工期从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1月15日。
1.4 项目业主和资金来源
项目业主:国电大渡河大岗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5.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是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有电力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2. 投标人应具有总承包方面的相应能力。
3. 投投标人近5年内承3个及以上在承建或已建的与本招标工程规模、施工技术相近或以上的输电线路工程设计或总承包,能够保证按照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及工程进度履行合同。
4. 投标人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较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6.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具有注册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技术负责人(含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应的技术管理和设计经验,并具有相应有高级技术职称。
1.5.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 已被聘用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及其关联单位;
2. 已被列入招标人大渡河流域履约考核不合格名单且按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3. 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1.6 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3000元整,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4.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本招标项目的现场踏勘,并召开标前会。
现场踏勘时间:2010年5月23日9∶00时,
5.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6月8日8∶00~9∶30时,送达地点为北京;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8日9∶30时,在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投标时应附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拾万元。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0年6月8日9∶30时北京开标。
8. 上述时间若有变动,招标人将发出书面通知。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手机:13466627831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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