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住房面积15平米以下、人均月收入1700元以下家庭纳入调查范围
马祚波
本报讯 记者从南京市房管部门获悉,针对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大调查已于昨日全面展开,其中纳入调查的家庭范围是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1700元以下。
此次调查的对象分为三类:{dy}类,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是具有城市户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2010年为1700元/人/月);第二类,新就业人员,条件是大中专院校毕业参加工作不满5年;第三类,外来务工人员,条件是非就业地户籍,在就业城市劳动关系稳定,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记者了解到,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调查内容有6项,包括户主姓名、户籍地址、家庭人口、住房状况、收入情况、住房保障意愿等;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调查内容有12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就业单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毕业年月、就业年月、个人年收入、家庭年收入、现住房状况等。
房管部门表示,此次调查是为了了解上述3类人群的住房情况,以便准确制定出合乎南京实际的住房保障规划,至于今后住房保障的具体标准尚没有确定,等待时机成熟将及时向外界公布。 (马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