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建设项目
{dy}标段(A包:韶关上廉冲仓库、B包:石马仓库、C包:广州卷烟二厂高架库)消防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开标时间:2010-06-08
所属行业:轻工纺织食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3900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1. 项目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建设项目{dy}标段(A包:韶关上廉冲仓库、B包:石马仓库、C包:广州卷烟二厂高架库)消防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2. 招标单位: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1交货地点:按合同签订建设地点为准。A包:广东韶关市芙蓉东路26号、B包: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二路139号C包:广州市荔湾区环翠南88号
3. 项目编号:0612-1040T0110114
4.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5. 招标内容及范围:
5.1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建设项目{dy}标段(A包:韶关上廉冲仓库、B包:石马仓库、C包:广州卷烟二厂高架库)消防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运输(包括垂直运输)、货物装卸、仓储、预留孔洞、预埋管线、安装条件的完善、安装、检测、试验、调试、产品成品保护、验收、培训及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和人员培训)、工期保证、质量保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垃圾清运、直至通过最终验收并取得政府部门消防验收意见书,交付使用单位正常使用及保修期服务。
5.2本项目只设立一个中标人。投标人必须同时对以上所有三个包的设备、材料和相关服务投标,投标人仅针对其中一个包或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将被拒绝。
6. *投标人合格条件:
6.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6.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6.3投标单位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交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4投标人必须是主要产品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获得拟投标主要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或行业授权。
6.5拟提供的投标货物应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认证或型式认可证书;并提供CEN、FM或DNV国际认证。
6.6投标人必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如投标人不满足本项的要求,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必须以设备制造商或授权商为主体单位。
6.7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8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至今在全国范围内完成过一项质量合格的高压细水雾项目。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或以上的高压细水雾消防系统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的项目业绩】。业绩项目金额:招标项目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非招标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供货及服务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投标人须对其提供的业绩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业绩项目需提供项目名称以及项目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招标人保留实地考察的权力。
6.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10在广州地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和保障能力;
(以上投标人合格条件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准备原件备查)。
7.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8.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0年5月18日-2010年5月2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45时至11:45时,下午2:00时至5:00时 (北京时间)。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9. 如有需要招标代理和/或业主澄清的问题,应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文字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16天前直接送达或传真通知招标代理和业主。
10.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0年6月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11. 定于2010年6月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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