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习笔记摘编自《{zg}院司法观点集成》,刘德权主编。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中要正确把握诉前结束侵权的实用条件
【要害词】 结束侵权 临时办法 禁令
{zg}院司法政策精力
诉前临时办法是一项特别的知识产权接济制度,包含:申请
诉前停滞侵权、诉前证据保全、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结束侵权重要实用于事实比拟明白、侵权易于断定的案件,侵权可能性应该到达基础确信的水平。要适度从严控制认定侵权可能性的尺度。对于和侵权案件,尤其是假冒和盗版等显性侵权和故意侵权案件,应该积极采用有关临时办法。
在认定是否会对申请人造成难以填补的侵害时,,应该重点斟酌有关伤害是否可以通过金钱赔偿得以补充以及履行预期,。可以用金钱补偿或者能够用金钱公道地量化补偿数额,且有可履行的公道预期的,,一般不以为是难以补充的侵害。担保金额的断定既要公道又要有效,,重要斟酌禁令实行后对被申请人可能造成的丧失,,也可以参考申请人的索赔数额。被申请人的社会公共好处抗辩,一般只有在涉及公众健康、环保以及其他重大社会好处的情形下才予以斟酌。
—–曹建明:《在第二次全国法院审讯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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