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发明性智力结果和工贸易标志依法发生的权力的统称[1]。知识产权主要分为两大类,即产业产权和,前者包含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与不正当竞争有关的知识产权等;后者也叫著作权,包括邻接权。其中,专利权、和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种别。
知识产权的特征可以概括为其权利客体的非物资性与可复制性,法定性、独占性、地区性和时光性。 其中前两项为知识产权利客体与其他民事权利客体的差别而成为知识产权的特征;后四种为知识产权本身的特征。 这一客体与其他民事权利客体如有形财产相比拟,最为显著的特征是非物质性和可复制性。知识产权保护从广义上来讲,包括自我保护和行政司法保护。在本书中,主要涉及的是技术转移中的知识产权自我保护,不涉及如何借助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力气来保护知识产权。
技术转移转移是以技术为中心进行的,其过程必定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在本书中,主要涉及的是技术转移中的技术成果(专利权与著作权)的知识产权自我保护,不涉及如何借助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力气来保护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和技术转移的关系
技术转移由三个因素组成[2]。首先创造或发明出技术,从而占领技术,因而能向外供给技术的技术源,或技术转移源;第二个因素是技术转移载体或技术载体,通常技术载体是控制了技术的人,载明了技术内容的文件,某种技术产品、装备;技术转移的第三个因素是技术受体,技术接收者。技术受体应当具有一定的自立才能,是具有一定技术水准的实体,它应当有才能选择自己需要的技术,估量技术引进的成果,能把握引进的技术,并组织起新水准的生产,以完成技术转移。
(一)技术转移本质是技术成果等知识产权被授权应用的进程
技术成果一般会以信息作为载体,因此技术转移过程从实质上说是信息转移、信息传布过程。信息具有可分享的特点,它在转移中不会损耗,甚至为很多人分享仍然坚持原有价值;而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客体如有形财产相比拟,最为明显的特点是非物资性和可复制性。因此技术转移过程的这一特色和知识产权的特征有着极强的一致性。这就决议了技术转移本身就是知识或者技术被授权使用的过程。另外,知识产权也是技术成果的主要的表示形式,技术成果的转移和转化,必定意义上就是知识产权的转移和转化。从这个角度看,技术转移的本质也是知识产权被授权使用的过程。
(二)技术转移中技术受体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
技术是可复制性的,供给方将技术再次出让或授权应用的本钱是很低的,也就是说当知识已经生产出来之后,可以以很低的本钱再增添一份或者多份供应,而利润确是相当丰富的。假如不加限制,它是可以被无穷次的复制的。当每一人都可以轻易获取的时候技术的活气就大大降低,技术的接受方就没有兴致和必要接纳该项技术。技术转移运动也就此终止。成果会导致社会上的雷同产品很多,供大于求,利润率降落,导致技术的需求方挣钱艰巨或者挣不到钱,甚至赔本。因此极大侵害了技术实用方的好处。从经济学来看,对知识产权使用者的维护,就是减少同类产品等的市场存量避免恶性竞争,坚持专利技术的营利才能。
举个例子来阐明技术产权保护与技术受体的直接利益关系。如果有一本非常受欢迎的书,行销几百万册,无论作者,还是发行商,都可以获得伟大利润。利润之所以宏大,就是因为别人没有版权,不可以出版,他们可以独享。在这个例子当中这本书的版权是垄断性的,就其内容而言是惟一的,在这里没有人竞争。假如,这本书的版权给了很多人,大家都可以出版,那么这个几百万的行销量就会有这很多人来完成,疏散了利润,可能没有人会赚到因版权独占带来的利润。另外,版权使用权过于疏散,大家由于成本压力和利益驱使,为了盘踞着几百万的行销数额中等的份额,就会才有包括降价在内的各种办法,进而下降了全部数的利润空间,{zj2}可能会导致所有的版权使用者都赚不到钱。如果版权使用者预先断定出来了这样的结果,就不会购置该使用权,导致使用权转移的失败。
侵略知识产权的本钱和因侵占知识产权带来的好处之间存在很大差距,可以带来巨额的利润。正由于如此,世界范畴内,有很多人想尽措施依附侵略知识产权来获取利益。知识产权保护就成了相干各方掩护自己利益的有力兵器。
从世界范畴来看,以知识产权来保护技术转移各方利益得到广泛的认可,各国均采用了知识产权保护手腕。以美国为例,美国制订和xx相干法律,规范技术转移运动。美国国会强调,假如没有国家综合性的法律和政策,就不可能为了贸易和公众目标而加强技术创新。有制订这样政策的须要,包含一些强有力的国家政策,以支撑国内技术转移和使用xx政府的科学与技术资源。自1980年以来,美国国会不断地制订和修订技术转移相干法律,1980年通过《拜杜法案》,1980年通过《史蒂文森?威德勒技术创新法》,1982年通过《小企业技术创新提高法》,1984年通过《国家合作研讨法》,以及1996年通过《经济间谍法》等5部法案。以这5部法案为支柱,美国树立了xx的技术转移法律体系。这个法律系统可分为5个部分:一是调剂知识产权的权属方面的法案;二是增强技术转移运作方面;三是促进小企业技术创新提高;四是增强合作研究;五是保护国家安全利益。美国关于技术转移的法律、法规是随着形势的发展而不断修正、xx的。美国国会每二至三年就要对过往的法律进行修订,以保障法律的时效性。
(三)技巧转移中技术供体和知识产权维护的关系
技术转移中技巧供体和知识产权维护的关系,我们首先做一个想象。你发明了某样东西或者发明了新的东西,成果发明你身边的人把你的成果当成自己的结果四处招摇。你自然不会爱好这种情形产生,而是盼望自己从成果中获得利益,要是可以很轻易的带着别人的成果逃逸的话,我们也就不太会想自己创造了什么新东西了(一般而言)。必定会导致创新的减少。知识产权的存在就是为了保证你可以自我决议如何将自我成果离开,将你的付出转换成现金。实在简略说知识产权与技术供体的关系就是:掩护他们的劳动成果能够不被人损害的获得经济好处,从而让他们有生产更多的技术成果的经济驱动力。
二、知识产权掩护系统在技术转移中的作用
(一)和谐使用者和所有者的关系,保证双方的利益
知识产权(技术成果)使用者和所有者有不同的利益诉求,都在为各自的利益{zd0}化而尽力,由此发生一对抵触体。技术的供给方为了自己获得{zd0}的利益,盼望将技术成果多次转让,或者多次授权,以此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而技术的使用方,也就是技术需求方则希看独享这项技术,不愿望技术被复制,以此保证他们自己的利益。这和技术的供给方意愿完整相反,和谐他们的关系,断定他们之间的游戏规矩,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工具,可以懂得为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是一个很好的工具。知识产权保护系统通过束缚技术成果(知识产权)使用方的行动,保证技术供应方获得利益;也通过束缚使用者,保护所有者的而利益。[3]
(二)有力的促进技术成果实现资本化,科研成果转化成生产力供给资金
技术转移进程最要害的因素就是将研发的技术资本化,通过激励申请知识产权并将其保护起来,为知识产权找到适合的市场做筹备,这个市场能够为企业取得明显发展供给机会。只有当知识产权贸易化后,(利用于生产和生涯后)才使它具备了经济价值和产业价值发明价值所在,才干有更多的机遇获得技术转移并产业化所须要的资金,才有可能真正意义上的转化成生产力。
1.知识产权资本化的含义[4]
知识产权资本化就是指将知识产权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折算成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使之成为资本,用于增添本单位的自有资本或者用于对外投资,并实现其价值,以晋升企业单位的核心竟争力和增长单位经济收益;同时,也包括将其中一部分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奖励或分配给职务知识产权的发明人,设计人及其主要实施者;更包括将职务知识产权转收益和实施收益中奖励给发明人,设计人及其主要实施者的那部分现金折算成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并享受起收益。因此,也就可以说、知识产权资本化,就是知识产权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实现及其收益分配的过程。依据我国有关知识产权法规规定及其转化的实践,我国的知识产权资本化,主要包括以下内涵:
1)知识产权可以作价出资入股
知识产权,除了可以转让、许可他人使用和自行投资实施或与池人合作共同实施以外,还可以将其价值和使用价值作价,折算成股份或者出资比例,进行投资。
2)知识产权作价出资进股后、还可以将其所持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的一部分,嘉奖给职务发现人,设计人。
企事业单位将职务知识产权作为投资,,折算成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后,还可以将其中一部分股分或者出资比例,奖励给职务发明人、设计人,这也是企事业单位xx奖酬改造的一种主要方式。
3)职务转让、许可收益中给予职务发明人的奖励,也可以折算成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企事业单位职务知识产权转让、允许给他人的,,单位应该从转上、允许该项知识产权所得净收人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对完成该项知识产权的创造人,设计人给予奖励,而采取股份制情势的企业,也可以将这部分奖励折算成股份或者出资比例该持股人根据其所持股份,分享收益
4)职务知识产权实行转化收益中给予职务发现人和重要实施者的嘉奖或报酬,也可以折算成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企事业单位职务知识产权实施转化投产后,单位应}持续三至五年从实施该项知识产权新增盈利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fi.的比例(注:这也是{zd1}限度而没有高限),对完成该项职务知识产权的发现人、设计人和重要实行者给予嘉奖或报酬而采取股份制情势的企业,也可以将这部分奖励或报酬,拆算成股份或者出资比例‘该持股人根据其所持股份分享收益」
5)发明人分享职务知识产权部分收益和股权收益的权力还可继续
这就是说,职务知识产权发明人,设计人及其主要实施者所享有的部分知识产权收益和股权收益的权力,在其离退休之后。还可以持续享有;假如其去世了,其家眷可以继续。
2.知识产权资本化的特点[5]
1)知识产权资本化,实质上就是将知识产权的货币价值转换为股权价值的过程
现代产权制度向我们明白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含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的资本化,就是将知识产权的价值的使用价值,经过评估和确认其货币价值以后,才干将其折算成股份或者出资比例而进行投资,这在实际上,也就是将知识产权的货币价值转换为股权价值的过程,把知识产权变
成了股权。
2)知识产权资本化是一种创新鼓励机制
这种创新鼓励机制,也就是一种尊敬知识产权发明创造,器重知识产权资源,认知、评价和确认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知识产权价值和使用价值与资本的转换增进和鼓励职务知识产权发明创造的jT行相良性循环及其收益分配的}r,制,能够有效地调动职务发明人、设计人及其主要实施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知识产权资本化是一个共同分享其收益的过程
知识产权资本化,实际上,就是在确认发明者等拥有部分职务知识产权的基本上,将职务知识产权的“无形价值”转换为“有形价值”,并在企事业单位获得大部分“有形价值”,并分享其收益的条件下,再将其中一部分“有形价值”奖励或者分配给职务知识产权发明者与主要实施者,并使他们也能够分享这部分“有形价值”收益的进程。
对于企业而言,通过专利许可等等方式企业就可以获得新技术,不必开展科研单位已经开端或已在履行的研究。尽管研究的价值会纳入转让费的斟酌当中,但究竟只是未来收益的一小部分,所以显明地节俭了企业的研究和开发用度。另外,获得独占许可或部分独占许可的企业更有可能晋升市场竞争力。这就变相的为企业筹集了资金,将资产和技术资本化了。
4)知识产权资本化可以使知识产权发明者成为企事业单位真正的主人
通过知识产权资本化,使得知识产权发明者及其主要实施者获得了企事业单位一部分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实际上,也就即是获得了企事业单位的部分产权,并使得他们身份也随之产生了变更,他们既是单位的员工,又是单位的股东,他们不再是企业名义上的主人,而却变成了企业事实上真正的主人。这种知识产权发明者及其主要实施者身份的变更,既可认为单位留往优良人才,以坚持骨干员工队伍的相对稳固,同时,也更加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他们进行知识产权发明创造和实施转化的积极性和自动性,从而为单位创造出更多的无形资产。
5)知识权资权化也为科技人员展就了创新致富之路
通过知识产权资本化,不仅可以使企事业单位和货币资金投资者获得知识产权创造价值的较多回报,而且也可以使知识产权创造者及其主要实行者,在获得较高的工资、奖金、福利的同时,也获得知识产权发明价值的一部分回报或其所持股份的收益。这样,就会使企事业单位在获得较快或者高速发展强大的同时,也使得一部分科技职员通过科技创新而敏捷富饶起来,这既是企事业单位和科技职员的“双赢”局势,同时,也就为科技人员展就了一条科技创新致富之路。我国{wy}的国度级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使技术成为股份,学者成为股东,而出现出百余名科技百万富翁的事实,则又是知识产权资本化实践培养科技百万富翁的又一显明例证。
6) 知识权资权化能够增进技术转移,增力技术创新
知识产权资本化对科研机构来说通过胜利的专利和许可,可以实现技术转移的基础目的:将研讨开发的技术转移给公司或者企业进行商业化开发;或者通过专利许可获得费等偿付,科研单位获得研发xxxx,而且这些回报可以让科研单位进一步开发新技术。这是科研机构将科研成果资本化的根本模式,也是最简略和有效的模式,这一模式的实施,须要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基本和支持条件。对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个人而言,从经济角度看,个人在申请专利时可获得现金的奖励,,在专利授权时可获得现金奖励。如果发明发生了物资利益,个人还可以获得不菲的经济收入;从学术角度看,通过申请专利可增强其专业范畴学术名誉;不管是否可以得到稳固的经济利益,发明者的工作都有可能为未来显著提高公众健康和福利打下基本,或者是得到更大规模内的市场认可;此外还可以提高发明者的自负和工作满足度。
3.知识产权资本化的法律根据
我国《公司法》第24 条、25条规定,有限义务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产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公司法》在第80条和第82条规 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用实物、非专利技术、土地应用权作价出资……”“以实物、产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应该依法办理其财产 权的转移手续。”可见,我国公司法容许股东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巧”作价出资。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就出资人以知识产权出资,做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合营者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装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 出资。”第28条规定,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必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生产中国急需的新产品或出口适销产品的;2)能明显改良现 有产品的性能、质量,进步劳动生产率的;3)能节俭原资料、燃料、动力的。我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8条,《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6条都规定,企 业投资者可以用“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作为合作条件或投资方式。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11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正当财产及财产权利。”《中华国民共和国增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9条规定,科技成 果持有者可以“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方法进行科技成果转化。1997年7月,国度科委、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宣布了《关于高新技术 成果出资进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仅就已经通过国家科委或省级科技管理部分认定的,属于国家科委公布的高新技术范畴并为公司主营产品的核心技术投资进 股问题做出了规定。1995年12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宣布的《企业商标治理若干规定》第5、9、10条规定,企业以商标投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外,应当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必需在有关投资文件中明白商标投资方法,商标作价金额,使用商标的商品、数目、时限及区域,商标收益分配,企业 终止后商标的回属等内容;被投资的企业在登记注册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商标主管部分的审查文件。
4. 实现知识产权资本化的门路和方式
依据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规定和知识产权的新理念,以及知识产权资本化的具体实践,在我国推行和实施知识产权资本化的具体道路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6]:
一是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与货币资金出资方合作,共同开办科技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公司法和国家科技主管部分规定,一般技术可以占到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而高新技术可以占到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五或者百分之三十五以上。但在实际操作上,有些重大发明专利技术或者高新技术,已经占到了注册资本的百分五十。应当说,这也是企事业单位职务发明专利技术和科技人员与发明喜好者个人非职务发明专利技术实施转化的最为有效的道路之一场也易于为货币资金扫.资者所接收。由于其{zd0}的利益是,双方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收益。
二是以专利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人股方式与货币资金出资方组建股份制企业时,可以将该单位所占技术股份中必定比例的股份,直接奖励给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使其成为新企业的股东之一。有些单位规定,奖励给知识产权发明者的股份,可以占到全部技术股份的30%或者1/3。这有利于充足调动发明者实施该项技术的积极性和自动性。
三是依照职务知识产权转让或允许贸易的净收人部分,提取不低于20%比例的金额,直接折算成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奖励给职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而在实际操作上,有些单位的提取比例,已经到达了30%或者40%以上。
四是依照职务知识产权实施转化胜利投产后持续三年至五年,从实施该项知识产权新增留利中提取不低于5%比例的金额,直接折算成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作为给予职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主要实施者的报酬。在实际操作上,有些单位已将提取比例进步到10%。有些省市规定,还可以将提取比例进步到30%或者33%}其目标都是为了更好地调动发明者和主要实施者的积极性和自动性,。
五是在企事业单位进行股份制改革时,可以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经济价值中,提取必定比例的数额,折算成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奖励或者分配绘职务友明人、设计人及其王要实施者;或者是从近几年国有净资产增值部分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股份,奖励给有贡献的职工特殊是科技职员当然包括职务发明人、设计人及其主要实施者)和经营治理人员。这种道路和方式的本质,也就即是在事实上承认了职务发明人、设计人对企事业单位职务知识产
权拥有了部分知识产权,并可以分享其收益。
六是股份制公司明白确认职务发明人对职务知识产权拥有部分知识产权,并以股权或职权的形式来赎买职务发明人的这部分知识产权,实现股权或职权与这部分知识产权的公正交流,使其法人化,有效地构筑起公司的知识平台,其成果,必定是极大地激励和调动知识劳动者进行职务知识产权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也是深圳华为公司对知识产权资本化形式和门路的最为有益的摸索和创新,也更是华为公司近年来专利申请敏捷与大批增添并持续两年在发明专利申请量上位居国内企业榜首的基本动力所在。
七是科研院所和高级学院等单位,应该容许职务发明人应用自己研讨开发的职务发明创造结果,自己开办或一与他人合作开办股份制科技企业或者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以实施发明创造成果的产业化。其职务发明创造成果所占股份中发明人与本单位的股份比例,应当在企业创办时由双方共局jfl}商定,然后,再按各自所持股份分享农益。
八是未实股份制情势的企事业单位,无法将职务知识产权的奖酬折算成股份时,也可以依照国度、处所和单位规定的比例,提取一部分知识产权收益,直接用货币发给发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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