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7 09:56:02 阅读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2010年5月8日上午7时10分,位于西坞街道西坞村陈孔目自然村村民邬春水家,突然燃起大火,火势迅速窜上了二楼屋顶,而屋内还有三岁的孩子及液化气瓶。危及生命安全在即,村干部立即启动了火灾紧急预案,一边组织村民扑救,一边维护现场秩序。
村党支部书记陈光耀{dy}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扑救,村治保主任陈才根在路口接引消防车,村支委陈永昌、陈召龙负责维护现场秩序。通过村干部的共同努力和现场村民的扑救,在消防官兵赶来之前,抢救出了小孩和液化气瓶。在消防部门、村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用了10分钟的时间扑灭了大火,避免了一场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事故,{zd1}限度的减少了村民的损失。村党支部书记说:“能这么迅速的扑灭大火,得益于事先制定了火灾紧急预案,使得村干部能按照事先预定的部署,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目前,由于受灾村民家庭困难,村干部正在积极奔走,落实善后工作,帮助村民度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