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厂扩建工程5、6号机组TEG含氢废气压缩机及压缩气体冷却器设备采购
2010-05-14 15:40:36
招标编码:CBL_20100514_4934924
开标时间:2010-06-04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江苏
手 机: 15116999778
E-mail: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量好、满足供货期、报价合理、xxx高的设备供应商。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
对田湾核电厂扩建工程5、6号机组TEG含氢废气压缩机及压缩气体冷却器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该设备进行招标公告。
1. 招标设备概况
(1)设备名称:
_TEG含氢废气压缩机及压缩气体冷却器_
(2)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含氢废气压缩机 压缩气体冷却器
安全等级 RCC-P3 RCC-P3
设备制造规范等级 RCC-M3 RCC-M3
抗震类别 1I 1I
质保等级 Q2 Q2
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2)发售时间:2010年5月14日~5月21日,每天9:30-11:00,
14:00-16:00(不包含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
(3)发售地点:北京市
3.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0年6月4日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并具有同类产品成功经验和良好业绩的企业(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通过招标方的合格供方评价,只有通过合格供方评价的投标方才能成为中标人。
(4)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C
具备相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设计、制造、采购、服务等)的合格资质。未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视为其投标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D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E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F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5.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 系人:李明
手 机: 15116999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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