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万亩闲置土地非法拆迁追踪报道_新闻大爆料_百度空间
       就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万亩田园被毁、被闲置荒芜五年无人过问、非法拆迁补偿不到位之事,自群众多年上访、媒体关注以来,始终未能够引起湖北

就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万亩田园被毁、被闲置荒芜五年无人过问、非法拆迁补偿不到位之事,自群众多年上访、媒体关注以来,始终未能够引起湖北省、武汉市各相关部门的重视,而且就连媒体发给湖北省李鸿忠省长和湖北省国土厅杜云生厅长的情况反映,至今查无去处;如今,函件已发出两月有余,除了没有得到政府有关方面的回应之外,具体落实之类的问题就显得更加虚无缥缈了;甚至,记者亲自登门拜访都难以见到武汉市相关部门的官老爷们。

武汉市委门前不仅岗哨林立、戒备森严、监控密布、审查严密,而且非经与被见之部门及具体人士联系批准同意,一律免进。也罢!全是为了市委领导安全起见,严防有恐怖分子的袭击。但是,身份合法、证件齐全的记者都被拒之门外!似乎就有点难以令人理解了!国家三令五申,多次强调保障记者的合法采访,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如果老百姓有诉求有冤情想亲自面见市政府各相关领导,可能吗?这还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吗?武汉市委、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此作为,令人惊叹!

此次,记者武汉之行,武汉市委宣传部新闻处梅处长在百般推诿、阻碍记者采访之时,还曾透露:土地、拆迁问题是热点和敏感问题,每个拆迁的后面都有很大的背景,有些东西是不让报道的!那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上万亩田园被闲置荒芜、薛峰南街的非法折迁至今补偿不到位之事件,究竟有多大的背景?什么样的背景?为什么不让报道?记者深感困惑!

国土部 九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被曝光

武汉市 万亩集体田园被荒事件无人问

土地违法现象愈演愈烈、一些地方政府深陷其中,甚至成为土地违法行为的主体,与查处不到位、打击力度不足有很大关系新华网北京5月6日电(记者涂洪长)

群众上访五年无果

记者采访连连受阻

201056上午10时许,记者到武汉市委宣传部联系采访事宜。在武汉市委大门口值班工作人员告知:去宣传部要经宣传部同意我们才能办理手续让你们进去。值班人员拨通宣传部办公室电话后告诉记者,你们北京来的记者应该是武汉市委外宣办负责接待,外宣办在往西距离市委约三站路的地方,随后,记者几经辗转,四处问讯,历时近两个小时,才在一个十分遥远而又偏僻的叫什么田园小区的田园商务饭店的九层找到。记者到了外宣办时已近12点钟,没料一位工作人员却将早已身心疲惫的记者拦在门口问话,一点没有让座的意思。在记者的一再要求下,对方才勉为其难地让了座。谁料当记者出示了记者证和公函后却被告知:我们外宣办是负责接待境外记者的,也就是接待国外记者的。你们北京来的记者还是应该到市委宣传部的新闻处接待。

下午3时许,记者再次来到武汉市委,大门口值班人员再次拨打市委宣传部电话,宣传部办公室人员却又说:记者要进来需请示领导,现在领导不在,不能让他们进来!后经记者半个多小时的反复解释、辩解,武汉市委宣传部才勉强让大门口值班人员审验记者的记者证和采访公函,并极不情愿地放记者进去。(为此记者深感困惑,宣传部是记者的娘家,武汉市宣传部的大门怎么会不让记者进呢?)

4时,经过层层领导的批准,记者终于到了武汉市委宣传部新闻处,一位自称梅姓的女处长严肃地审验了记者的证件,当记者愤愤不平地向梅处长陈述了上午的一段悲伤遭遇后,梅处长的表现却十分平淡,并表示她对此事不清楚

梅处长问记者;你们打算采访哪个单位?什么事情?当记者简要地陈述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薛峰南街涉嫌大量非法拆迁且补偿不到位并闲置土地多年的问题时。梅处长却一反常态,明知故问:(因为众所周知:西部时报是全国发行且采访不受区域限制的报纸。难道作为武汉市新闻处的处长会不知道吗?)西部时报的定位顾名思义应该是西部的内容吧?你们怎么跑到武汉来采访了?再说,我们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很多好的事情,你们不采访,为什么偏偏关注土地和拆迁这个热点和敏感问题不放?再说,每个拆迁的后面都有很大的背景,有些东西是不让报道的!你们`说的武汉经济开发区的拆迁问题好象与咱们这个西部时报的定位不太一致吧?中宣部有个规定:媒体不能跨区域监督啊!

当记者讲明:西部时报是全国发行的报纸,不是区域性报纸,社址在北京,国家并没有规定,西部时报只能到西部采访,不能跨区域,不能到武汉市采访时。梅处长却又狡辩;一、你们要出具介绍信;二、你们要预约,要把带有采访提纲的公函从报社发来,我们才能按照程序上报,经请示同意后,才能配合你们。

况且开发区领导也不可能经常在啊!经常出差呀或者开会什么的,可能不在武汉!我们也不能随便直接去找他们啊!

如果要按照我们的工作程序,你们必须要把采访提纲给我们,我们按程序找领导签批,我们的领导再通知他们,按程序这样走!

记者再次明确,报社已出具采访介绍信。但是,梅处长还是坚持:光介绍信不行!一定要报社发公函和采访提纲给他们,才能接受记者的采访。

总之,梅处长总是想方设法找出种种借口,横加阻碍记者的合法采访,根本谈不上提供什么便利和必要的保障。

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早有明文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应阻碍和拒绝记者采访,且要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保障。而武汉市委宣传部不接待记者,不让记者进宣传部,甚至故意把记者推到不该接待记者的部门的行为,恐怕有史以来在国内实属罕见!

业内专家表示:关键薛峰南街这块被拆迁的土地征了没有?有没有批准文件?
没有的话谁拆迁谁负责!

开发区管委会就得要问责!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吴机要员:给杜厅长反映的快递资料,如果收到的话应该是转到信访局了,收发室应该有登记。今天你们给厅长的反映材料,放在这儿,肯定能够转到。

信访局主任:没有见过你们讲的这个函件!

如果当时既没有办国有土地使用证,也没有办集体土地使用证,要看历史问题和遗留问题,因为前些年的时候,土地管理还很不规范,是按照村民自制来管理。

一定要问清楚开发区,究竟谁来管理?如果是村委会管理,就要到你的一级政府弄清楚是拆迁了?还是还建了?还是怎么管?多大的程度?多大的范围?武汉经济开发区是{gjj}的经济开发区,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他有权做出统一规划,这个时候,你这个村委就得配合政府。

如果没有合法的批文的话,要看什么情况?

如果是集体土地的话,拆迁是新农村改造?还是兴办企业?或者是招商引资?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村民自制,首先也要以这个为基础,涉及到土地的转换,也需要管理,也得按有关规定,一步一步的按程序来审批。

他的拆迁内容是什么?是招商引资,还是新农村改造?它是不是征地?如果不是征地,怎么能够按照148号文件呢?

如果没有征地,那很简单。问武汉经济开发区土地部门?这块地征了没有?有没有批准文件?没有的话,谁拆迁,谁负责!开发区管委会就得要问责!

是托管呢?还是怎么回事?如果是托管就得按托管政策,在托管的范围内进行指导村委会的工作,来依据有关规定来进行处理。

武汉市建设厅是它的上级,国土厅也是它的上级,武汉市国土规划局是两个部门合在一起的,拆迁、规划归建设部门管,征地、矿产这块归国土部门管。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武汉市直接管理的,开发区管委会你应该弄清楚,你下属的沌口街道办事处及村委会究竟是在干什么?为什么要拆迁?开发区管委会你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否则,就是渎职!

湖北省信访局王处长:

这个情况我们会认真对待

并直接转交省国土厅查办

湖北省人民政府212室江收发员告知:56日下午记者交到湖北省人民政府收发室给李鸿忠省长的资料,已经由李省长的警卫亲自取走了。上次的快递资料(记者从北京寄给李省长的情况反映资料)不在信访局是{jd1}不可能的!

信访局王处长:你们要找的快递资料,我们找过了,这里没有。

你们反映的情况,我们会认真对待,这是我们的职责。

你们反映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和拆迁情况,我们马上就上网登记,然后按照问题的分类、权限及时请示并直接转交国土厅负责查处。资料大致下星期一、二就会转到。

国家土地督察系统在武汉:天上看,地上管,网上查

在线督察!

但,能否查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上万亩荒芜土地?

大家拭目以待!

2010-05-05国土部公布九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详情。其中,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左岭镇政府违法批地案被国土资源部公开曝光。201057上午,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督察副总督察甘藏春莅临武汉,国家土地督察系统特在武汉推广:天上看,地上管,网上查在线土地督察新模式。


湖北省政府


记者55日再赴武汉亲自给送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的反映材料,李鸿忠省长和杜云生厅长何时能够得以见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上万亩的土地问题和拆迁补偿事件究竟还能够藏匿多久?老百姓日思夜想的补偿能否得到补偿?本报将继续关注。

相关链接:

2010-05-05国土部公布九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详情。其中,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左岭镇政府违法批地案被国土资源部公开曝光。其具体情况如下:

  20079月和20088,武汉市欧亿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武汉洪山区左岭镇黄陂岭村先后两次签订了《家园建设共建协议》,合作建设欧亿德农业科技生态园项目。洪山区左岭镇政府农业办公室作为鉴证方,在协议上签章。该项目共占地231.31亩(其中耕地16.31亩、园地214.53亩、集体建设用地0.47亩)。违法占用的16.31亩耕地用于房屋及道路建设,215亩用于农业种植、绿化和建设养鱼池等。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局依法责令左岭镇政府撤销批准文件、解除违法协议、收回占用土地,并对占用的耕地进行复耕;责令武汉区欧亿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限期退还土地。目前,洪山区政府组织拆除了在耕地上的建筑物,恢复了土地原状。武汉市监察局给予左岭镇副镇长陈育勤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左岭镇政府土地办主任张仕行政记过处分;武汉市纪委给予左岭镇政府农业办公室主任廖可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武汉市监察局对洪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杨、左岭镇镇长刘旭诫勉谈话。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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