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保护你,老师_春草池塘梦_百度空间

     因考试而起的祸端:男教师被学生及家长“群殴”


        现年31岁的中学语文教师范炳怎么也不会想到,教了整整8年书的他竟然被数名学生和家长殴打导致身体软组织严重挫伤,左眼几近失明。而这一切的祸端,则始于两周前的一场语文考试。
       4月23日,广东省陆丰市甲子镇{dy}中学安排当天进行期中考试。上午三四节课合并考试,教初一语文的青年教师范炳在该校初一(3)班监考语文。考试进行到上午11时30分许,学生阿展(化名)、阿伟(化名)和小刘(化名)在考场大声吵嚷。为了维持考试秩序,范炳上前对其三人进行口头制止,但他们不听劝说反而大声顶撞,并合伙对范炳老师拳打脚踢。随后,三人在教室门口将往外跑的范炳老师团团围住,再次殴打,直到学校领导赶到教室制止。后来,范炳被扶到校长办公室休息,打人学生被带到另外的办公室。
        本来事情到此为止,可范炳万万没想到,不一会儿一名成年男子(后来得知他是阿展的叔父蔡某,是阿展打电话叫来的)来到学校后不分青红皂白就对他挥拳殴打。范炳见状赶紧朝操场跑去,而手持器械的蔡某、阿展和阿伟紧追上来继续打他。随后,另两名学生亲属也赶来学校上前参与围殴,直至范炳受重伤倒地。后经学校同事强力制止,蔡某等人才驾驶摩托车离开现场。
        事发后,因伤势非常严重,范炳被转送到广州市中山眼科医院,因全身综合伤太重,他再次被转送至广东省人民医院xx。医院诊断称其左眼瞳孔变形,大量出血并存在积水。
据当地媒体报道,得知此事的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严肃处理此事,“依法保护教师的人身安全,维护教师尊严。”


      “殴师门”、“弑师案”折射教师人身安全缺乏保障


         教师被打,并不止范炳一例。从广东到吉林、江苏到陕西,从小学、中学到大学,近年来,教师在校园里被打、被刺甚至被杀事件频繁发生,屡见不鲜。
        2008年6月12日,江苏阜宁县中学初一年级英语教师姜丽华,被一学生家长5人当着55名学生的面实施群殴,使其腿部受伤出血,大便失禁。而被打的原因则是由于她向该家长反映其孩子英语作业不能正确完成,并多次提出批评和建议。10月4日晚,山西省朔州二中年轻教师郝旭东,在晚自习课上被该校高一(0816)班学生李明(化名)连捅两刀,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因失血过多死亡。10月21日,浙江丽水市缙云盘溪中学数学教师潘伟仙在家访时,被学生骗到山上活活掐死。10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北京昌平校区端升楼201室内,该校法学院程春明教授被该校学生付成励刀砍身亡。11月16日,四川攀枝花市新华中学教师李虹蓉,被要求向一位之前和自己有肢体冲突的学生及其亲属下跪道歉,事后不久李虹蓉就神志不清,精神出现障碍住院接受xx。11月19日,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城关中学初三教师曾庆岩,被从门外突然冲进来的少年连刺数刀身亡,而两名犯罪嫌疑人均系该校已开除学生。12月初,北京一女教师在课堂上遭学生掌掴殴打……
         2009年6月8日下午高考结束后,吉林省农安县考生张某的亲属,因为不满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对自己孩子所作的违纪处理,趁高考结束考点警戒解除、人员往来较多之际,混进监考教师返程集合地点,谩骂、厮打监考教师。3个月之后的9月16日,同样是在吉林省,吉林市{dy}实验小学东校区三年级班主任秦某,在课堂上被学生家长拳打脚踢(拿花盆往其身上砸并用脚踢其肚子),致使其大量出血最终流产。而在今年3月初刚开学,陕西省西安市则发生一周内同一所学校发生3起家长、学生殴打教师的事件……
       “没想到,一向被认为平静、稳定、受人尊敬的教师职业成了‘高危’行业。”中学教师陈文魁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他认为,近年来屡屡发生的教师受害事件背后,折射出的是教师个人安危缺乏保障的现实窘境,“教师在校园里被打、被杀,这是校园安全保障的又一个‘短板’。教师人身安全亟需社会公众的关注和相关行政部门的重视,在全社会集中力量构建平安校园的当下,教师群体更不应成为校园安全体系中‘被遗忘的角落’。”
         采访中,部分教育工作者和法律界人士表示,法律对教师的保障也相对薄弱。我国目前缺乏保护教师生命权的法律规定,建议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增设“保护教师安全”的条例。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德淼曾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教师被打事件属于一般的刑事案件,通过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就可以解决”,他不赞成专门立法的建议。不过,他承认,我国的科教法律在条文的叙述上是有缺陷的,这些自成体系的法律法规原则性、抽象性很强,给司法部门在实务中适用法律带来了困扰。对此,青年法律学者王晓卓表示认可,他告诉记者,《教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这一规定对教师权利的保护太过笼统,应该进一步细分明确。


       反思:教师受害事件为何频发?


         “除了个别教师师德沦丧、部分家长素质低下引发矛盾之外,这类事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本位缺失,以及不能很好发挥联合作用的大教育弊端。”在陕西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尹小俊看来,2008年以来屡屡发生的教师受害事件是教育矛盾积聚所爆发出来的,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
          尹小俊分析,现代学生的教育已经不再局限于学校了,现代学校的发展也越来越与社会紧密相连,在这样的背景下,学生的培养就呼唤一种“大教育”,即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者有力衔接,紧密配合。“家庭教育在人的成长中是属于基础性的{dy}位的教育,而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家庭在这方面做的还很有限,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是家长的教育观念不够成熟,总认为自己的学识、能力有限,所以就把希望都寄托在学校和老师身上,反而忽视了孩子的性情、品质、道德、审美等基本素质的培养。”尹小俊说,在我国,社会教育一直以来都存在主体不明确的现实窘境,信息化时代对未成年人的诱导是多种多样的,社会教育的主体缺位使其对孩子们履行正确引导的作用缺失。这么一来,一些不良信息对青少年学生的侵害就失去了“防火墙”,“毒瘤的长驱直入导致学生行为怪异化,而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们则更加极端化,在他们的意识里首要问责的就是学校,最直接能接触到的就是教师。”他说,在目前的教育机制下,学校教育资源又过于市场化和集中化,其流动性不公平的现状导致家长们心理不平衡。从幼儿园到大学,这种不平衡可能会日益积聚,积聚到一定程度就会通过一个小小的导火索一触即发,而教师则会在其中充当无辜的受害者。“进一步说,当前学校教育承担的功能也是有限的,这与教育的整体环境不成熟有很大关系。其他的暂且不论,仅学校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上往往就存在问题,否则不会等到矛盾激化了让教师为此‘埋单’。”
         对此,陕西省心理健康教育学会会长宋鑫表示,在社会竞争激烈的今天,现代人的心理普遍容易情绪化。而情绪化的心理落实到行为上,就容易极端化,容易“动粗”。“就教育来说,愈演愈烈的优质教育资源流向优势群体的现状挑战了部分家长的心理承受能力。加之其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一些不顺心没能及时排解,很容易就因几句话不和而发生肢体冲突。”
        另外,一些教师的思想观念和心理问题也是引发矛盾的导火索。宋鑫说,老师喜欢学习好的学生本无可厚非,但如果特别偏爱“好学生”、冷落“坏学生”,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来对待,那就不可取了。“试想一下,哪个家长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不受老师待见?你如果这么做了,那么家长肯定会产生怨气,伺机寻找机会报复。而且,或轻或重的心理问题也困扰着个别教师,使其在某些特殊场合不由自主地做出一些过激行为,破坏了师生关系,导致学生及家长情绪失控拳脚相迎。”
       针对这些问题,尹小俊建议家长们慎用“校园暴力”,因为校园里不光有教师,还有学生。“教师被打的负面效应会传递给学生,他们会想:老师是成年人,有保护自己的能力,但即便这样也会遭受暴力,那我们呢?这样一来很容易使其对学校产生恐惧,进而产生厌学情绪。”宋鑫建议广大教师平时多参加一些社会活动,释放压力调整心态,同时要跟进思想观念和教育方式。“毕竟,科学、有效的教育过程和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转自5月14日《教师报》,作者孙永涛)



郑重声明:资讯 【拿什么保护你,老师_春草池塘梦_百度空间】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