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新商报》:猪头肉爱好者_邵世新_新浪博客




                                     猪头肉爱好者

                                                        文/邵世新

 

  少时读书,读丰子恺《缘缘堂随笔》,读到他在杭州和老友吃猪头肉,“一斤猪头肉,每人照例是一斤老酒”。是年九月,丰老从弘一皈依佛门,为居士,法名婴行。然贵适意,不戒酒肉。丰老成为居士,依然迷恋大酒大肉,不知和猪头肉有无关联。掩上书,小小的脑海就会遐想万千。

    后来读汪曾祺,发现他也是位猪头肉爱好者。夏日的黄昏,就着猪头肉,喝二两酒,拎个马扎踅到一个荫凉树下纳凉,该是人生莫大的享受。

    说起猪头肉,真的不稀罕。过去每年春节,爸爸就会买回一只猪头,回来用烧烫的沥青浇在猪头上,沾掉猪头上的细毛,然后放在大锅里煮。煮熟后的猪头,被妈妈分成若干份。比如猪耳朵,比如猪舌,一定是爸爸留着待客的。余下的那些,被妈妈切碎,放在一个大盆里,吃的时候,连肉带汁取出少许,烧大白菜,或烧粉丝吃。

    印象里,妈妈的那种做法,一直延续到她病故,没有丁点的变化。

    有一年,我到山东出差,对方招待我们,席间有一盘猪耳朵。天地良心,那是我{dy}次吃到那么好味道的一盘菜。平时妈妈凉拌猪耳朵,都是用大葱,而那次他们竟用蒜米,浇上醋,撒上味精。脆,香,辣于一身,真乃下酒妙品。不消说,那次喝酒虽有些微熏,但醉的恰到好处。

    其实猪耳朵,严格意义上算不上是猪头肉,猪脸那一部份的肉,尤其是带猪鼻孔的那一块,才是最xx的。曾听人说,猪嘴有嚼头,因为平时猪都是用嘴来拱食,那部份的肌肉特别发达,咬在嘴里,有劲道,过瘾。想想也是这么个理。

    前不久乔迁,在新居附近的菜市场上,买过一回猪头肉,回到家后品尝,感觉非同一般。下次再去,和老板聊天,始知他是浙江人,{zc}熏猪头肉,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了。他这种的做法,在我们县城当属{dy}例的。老板告诉我,猪头肉卤出来,然后再用火熏,直至把卤汁熏到肉里去,这样才进味道。二道工序做出的猪头肉,效果是不一样的。我听了连连称是:真的是肥而不腻,香而不厌。

    妈妈过世后,家里好多年不再买猪头了。偶尔买回一点猪头肉,都是切成片,用葱凉拌了吃。因为这个方法是妈妈教的。之所以我不去改变,潜意识里,企望这道菜仍能保持妈妈做出的那种熟悉的味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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